固态六氟磷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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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侵权了?永太科技否认“窃密”反诉天赐材料侵权,双方诉讼索赔超9亿元
华夏时报· 2025-07-05 13:32
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江西省高院提起诉讼,对永太科技等12名被告索赔8.87亿元 [1][2] - 天赐材料指控前员工李胜违反保密义务,与永太科技合作非法获取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并用于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2] - 李胜一审被判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获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2] 永太科技的反诉 - 永太科技否认侵权指控,称涉事产线技术为自主研发,并以名誉受损为由反诉天赐材料索赔5751.93万元 [1][4] - 永太科技称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生产销售案件涉及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5] - 永太科技认为天赐材料的诉讼是恶意诉讼,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 [6] 案件进展与影响 - 李胜、郑飞龙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件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3] - 天赐材料要求永太科技销毁利用其技术秘密建设的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产线设备及工艺资料 [3] - 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总投资7.93亿元,满产后预计年新增收入54亿元,净利润6.7亿元 [5] 公司经营状况 - 永太科技连续两年亏损,2023年、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198亿元、-4.784亿元 [7] - 天赐材料2023年、2024年营收同比下滑30.97%、18.74%,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66.92%、74.4% [7]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永太科技货币资金5.95亿元,应收账款接近12亿元 [7] 行业影响 - 锂电材料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两家公司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8] - 专利诉讼结果可能对双方市场地位和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9] - 案件判决将重塑锂电行业从产能扩张向技术卡位转型的竞争规则 [9]
被指侵权后反击!永太科技诉天赐材料名誉侵权,要求赔偿近575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3 23:09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 - 天赐材料子公司起诉永太科技等涉嫌商业秘密侵权,索赔金额达8.87亿元 [1] - 永太科技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反诉天赐材料侵害名誉权,要求赔偿5751.93万元 [1] - 天赐材料指控前员工李胜伙同他人与永太科技合作,非法获取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并用于邵武永太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5] 永太科技回应 - 永太科技声明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生产销售案件涉及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5] - 公司否认从李胜处直接购买天赐材料商业秘密,称侵权产线和技术均为自行研发 [5] - 永太科技指控天赐材料利用媒体实施商誉诋毁,意图影响双方正在进行的投标 [5] 天赐材料表态 - 天赐材料回应永太科技"不敢生产液态六氟磷酸锂" [5]
永太科技“反诉”天赐材料 索赔5752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03 22:13
锂电材料巨头法律纠纷 - 永太科技及子公司永太高新起诉天赐材料侵害名誉权 分别索赔5751 93万元和1元 指控天赐材料散布误导信息损害商誉 [1] - 永太高新声明其产线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否认侵犯天赐材料商业秘密 并指天赐材料起诉目的是抢占市场 [1] - 天赐材料指控永太科技通过李胜等人非法获取其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 用于永太高新13 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2] 涉诉项目进展 - 永太科技13 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首期6 7万吨已于去年1月完成设备调试进入试生产阶段 [2] - 永太科技澄清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 未生产销售涉诉液体锂盐产品 [2] 诉讼金额与诉求 - 天赐材料子公司九江天赐向12名被告索赔8 87亿元经济损失并要求公开道歉 [2] - 永太科技主张天赐材料行为已造成公司股票震荡和重大经济损失 [1]
浙江百亿锂电巨头,被同行告上法庭
凤凰网财经· 2025-07-03 20:32
诉讼案件核心内容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江西省高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 [1] - 被告包括永太科技及其关联公司永太高新等12名主体,涉嫌盗用天赐材料的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用于永太高新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3] - 核心被告李胜曾在天赐材料担任多项技术管理职务,离职后与永太科技合作,被指控泄露技术资料 [3] 涉诉技术细节 - 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核心原料,天赐材料为全球唯一大规模生产液体六氟磷酸锂的企业,其液态工艺无需结晶步骤 [5] - 永太科技声称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但年报显示其子公司永太高新在建年产6.7万吨液态六氟磷酸锂项目,且已有3.3万吨液态项目(一期)于2023年11月试生产 [4] - 天赐材料2017年已具备2000吨/年固体及6000吨/年液体六氟磷酸锂产能 [5] 案件进展与市场反应 - 刑事案件一审已判决:李胜、郑飞龙分别获刑4年4个月和3年4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150万元,二审审理中 [7][8] - 永太科技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78亿元,货币资金仅5.95亿元,若败诉将面临重大财务压力 [10] - 市场反应分化:7月3日收盘永太科技股价跌1.94%至12.16元/股,天赐材料涨4.18%至18.95元/股 [10] 涉诉双方立场 - 天赐材料指控被告存在"毁坏证据、侵权规模巨大"等行为,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 [4] - 永太科技声明其工艺为自主研发,否认案件影响核心技术,强调反对不正当竞争 [2]
索赔8.87亿元,天赐材料子公司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起诉永太科技等 永太科技回应称一直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3 16:54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进展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江西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涉及李胜、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等12个主体,诉求包括停止侵害技术秘密及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 [1] - 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被指控伙同他人泄露公司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给邵武永太,并用于后者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 [2] - 李胜等人此前已在另一起诉讼中被法院一审判决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1] 天赐材料的诉讼主张 - 九江天赐要求邵武永太销毁利用其技术秘密建设的生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并判令12个被告共同赔偿8.87亿元 [3] - 公司认为被告侵权规模及获益巨大,具有明显故意,但预计案件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 [3] - 公司透露液体六氟磷酸锂技术具有独特性,且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其他侵权主体 [3] 永太科技的回应 - 永太科技公告称尚未收到诉讼材料,强调其生产工艺为自主研发,尊重知识产权保护 [4] - 公司表示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涉及案件所涉液态产品,且无法预估诉讼对损益的影响 [4] 技术及行业背景 - 涉案技术为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属于锂电池材料领域核心工艺 [2][3] - 侵权方邵武永太拟建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显示行业对锂盐技术的需求旺盛 [2][3]
A股两大锂电材料巨头发生诉讼纠纷!涉案金额超8.8亿
证券时报· 2025-07-03 12:09
天赐材料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案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起诉永太科技及其合资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等12名被告,指控其侵犯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商业秘密 [2][3] - 被告李胜曾担任九江天赐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等职,被指控离职后伙同他人非法使用公司技术秘密于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3] - 九江天赐提出7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销毁侵权产线设备、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等 [4] - 此前法院已对李胜等人做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未涉及永太科技 [4] 涉事公司业务情况 - 天赐材料主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 [5] - 永太科技业务涵盖含氟医药、植保与新能源材料,已布局锂盐原料、电解液等多种锂电材料产品 [5] - 永太科技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首期6.7万吨已于去年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 [5] 技术争议焦点 - 双方争端主要围绕新一代电解液材料"双氟磺酰亚胺锂"产品 [6] - 该产品具有优越电化学性能、热稳定性等特点,市场需求增长明显 [6] - 永太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订协议,2024-2025年每年供应不少于10万吨电解液(含该产品) [6] 永太科技回应 - 公司声明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诉讼不会影响核心技术 [7] - 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涉及案件所涉产品 [7] - 反对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创新合作推动行业发展 [7]
永太科技: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诉讼案件概述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诉讼,案件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1] - 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的诉讼材料 [1] - 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2] 公司立场与回应 - 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所研发的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1] - 公司坚守公平竞争原则,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以创新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 [1] -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如发生诉讼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潜在影响 - 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 [1] - 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