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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烧出”3家单位违法行为!合计罚款8万余元
新浪财经· 2026-01-11 09:43
事件概述 - 贵阳清镇市一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在后续调查中发现火灾涉及市场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维保公司及消防安全评估公司三方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1][3] 涉事市场管理单位违法行为及处罚 - 该批发市场存在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关键元器件质量不合格,以及七氟丙烷灭火剂内部气体纯度检验不合格的情况[3] - 消防部门曾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6] - 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对火灾涉事管理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整,对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600元整[6] - 相关违法线索被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6] 涉事消防设施维保公司违法行为及处罚 - 负责该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季度、月度维护保养时,未对气体灭火系统、稳压泵、气压罐及室外消火栓等项目进行维保[6] - 该机构未在报告中记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6] - 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以罚款30000元整,并对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6000元整[8] 涉事消防安全评估公司违法行为及处罚 - 消防安全评估公司在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存在多条A类、B类评估单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8] - 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拟对该消防安全评估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整,对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6000元整[11] - 相关违法线索被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和住建部门[11] 处罚总结 - 此次事件中,三家涉事单位的违法行为最终合计被罚款8.26万元[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