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电池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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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补贴:攀枝花重降本/技术,九江重车/船/工业应用
势银能链· 2025-08-21 11:06
攀枝花市氢能产业补贴政策 - 通过氢源与加氢站补贴降低用氢成本 对新改扩建35MPa及以上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省级奖励30%配套奖励 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按设备投资额20%给予每座不超过50万元奖励[3][4] - 对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20元/kg的加氢站按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15元/kg奖励 每座加氢站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奖励政策执行期间总金额按每年20%退坡[4] - 支持绿氢制备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按实际投资总额20%给予不超过400万元一次性奖励[4] - 支持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 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6] - 扩大氢能应用 对购置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企业按财政部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1:1比例奖励 对年加氢量超3000kg的氢能车辆给予货源企业1万元/年/辆奖励 每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6] - 对氢能监控应用平台按设备投资额30%给予场景运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6] - 对氢气运输企业按设备实际投资额20%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6] - 支持氢储能/氢发电/氢冶金等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按涉氢装备实际投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6] - 支持装备制造 对燃料电池及制氢/加氢装备生产线按实际销售收入5%给予奖励 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对氢燃料电池整车组装企业按实际投资额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7] - 支持技术创新 对获批省级创新平台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级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按实际投资总额20%/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奖励[8] 九江市氢能产业补贴政策 - 政策设计突出港口经济与氢能特色 通过船舶和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探索内河航运绿色转型路径[11] - 对新购入生产性涉氢设备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按设备投资额最高8%予以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投资额超1亿元按一事一议奖励[13] - 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 按功率3000元/千瓦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 对轻型/中重型车辆分别按最高5000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标准给予运营支持 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13] - 鼓励采购氢燃料电池船舶 按功率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 单船奖励最高200万元 对运营船舶按总装机功率分级给予年度运营补贴 500千瓦及以下最高8万元/年 500-1000千瓦最高10万元/年 1000千瓦以上最高12万元/年 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300万元[13] - 支持加氢站建设 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 油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每站补贴100万元 其余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贴50万元[14] - 支持加氢站运营 对氢气销售价格低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给予奖补 每低1元给予1元/千克奖补 每座加氢站每年氢气补贴不超过100万元[14] - 优化使用体验 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市政道路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15]
闽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中国化工报· 2025-06-30 10:13
福建省氢能产业规划 核心目标 - 2030年实现氢能规模化商业应用 2035年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年 [1] - 2025—2030年起步期目标:形成3万吨/年绿氢产能 10万吨/年氢基燃料产能 产业总产值600亿元/年 [1] - 2030—2035年跃升期目标:绿氢产能提升至10万吨/年 氢基燃料产能达100万吨/年 [1] 产业链布局 制氢端 - 近期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 服务于钢铁、煤炭、化工等传统领域绿色转型 延伸石化产业链 [1] - 中远期转向风光可再生能源制氢 降低成本和扩大规模 推动绿氢成为主流 [1] 储运端 - 重点发展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输氢 推进氨储氢技术路线 [2] - 支持有机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及相关材料制造业发展 [2] 加注端 - 以加氢综合能源站为主 支持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 [2] - 重点建设物流、港口、园区等专用加氢站 2025—2030年规划建设50座加氢站 [1][2] 应用端 - 化工领域:推动氢制合成氨、甲醇等氢基燃料产业化 [2] - 运输领域:规模化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 [2] - 储能发电领域:开发应急电源、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 [2] 示范项目 - 2025—2030年培育1—3个百兆瓦级绿电制氢示范项目 [1] - 建成1—3个氢基绿色船舶燃料加注港口试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