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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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23万元“定制吹票”,两名“85后”券商分析师因受贿罪获刑
新浪财经· 2025-12-25 17:38
案件核心事实 - 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与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收受好处费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其股票市场关注度而被判刑 [1] - 邹某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人民币 负责组织研究报告撰写 程某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人民币 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3] 涉案人员与公司 - 被告人邹某为1988年生博士研究生文化 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1] - 被告人程某为1987年生硕士研究生文化 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1] - 涉案公司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主营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销售的制造型企业 于2018年12月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 [4][5] 案件审理过程 - 邹某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2月14日被取保候审 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1] - 程某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1] - 程某于2024年12月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 2025年1月13日 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2] 研究报告关联信息 - 公开资料显示 2023年12月 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曾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 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3] - 2023年12月 东方财富证券再次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同名研报 署名分析师仍为邹杰 [3] - 判决书显示邹某为博士研究生文化 但截至发稿时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数据显示名为“邹杰”的证券从业人员中未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
收23万元撰写研报提升利通电子关注度,两券商分析师被判刑
南方都市报· 2025-12-25 16:17
事件概述 - 裁判文书披露券商分析师收取好处费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的案件 涉案分析师为原东方财富证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2] - 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同案程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3] - 东方财富证券对事件表示正在了解情况 尚未做出正式回应[2][3] 涉案人员与行为 - 被告人邹某利用其担任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 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市场关注度[2] - 邹某负责组织研报撰写 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人民币 程某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人民币[2] - 邹某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 其曾于2023年4月27日和12月21日发布两篇点评利通电子的研究报告[3] - 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公示名单中已无法查询到邹杰的信息[3] 涉及上市公司情况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 于2018年12月登陆上交所主板[4] - 公司主营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4] - 2023年4月前述研报发布当天 利通电子股价一度涨至14.04元 随后开启上涨行情 至2023年6月19日涨至31.63元高点 此后震荡下挫[4] - 2023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营收18.93亿元同比下滑6.53% 归母净利润4020.23万元同比下滑39.01%[4]
券商首席分析师有偿“吹票”被判刑,多方回应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5 15:17
案件核心事实 - 原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邹杰)与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程文祥)于2023年4月接受请托,为利通电子(603629.SH)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其股票市场关注度,并分别收取好处费18万元和5万元,合计23万元 [1][3] - 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 [1][6][7] - 邹杰在2023年4月发布首次覆盖利通电子的研报,给予“增持”评级,并于2023年12月再度发布关于该公司的深度研报 [1][10] 涉事公司与人员动态 - 涉案分析师邹杰曾于2023年初至2024年3月担任东方财富证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后于2024年加盟东北证券研究所担任电子行业联席首席分析师 [9][10] - 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已无名为“邹杰”、“程文祥”的执业证券分析师信息 [2] - 利通电子回应称案件与公司无任何关联,相关报道内容不实,并已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 [2] 相关股票市场表现 - 利通电子股价自2023年5月开启拉升行情,于2023年11月14日盘中触及历史高点40.70元/股,2023年年内涨幅高达160% [2][10] - 在2023年12月第二份研报发布后的两个月内,利通电子股价一度跌破15元 [10] - 截至2023年末,利通电子股东总户数为30310户 [2][11] - 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利通电子股价报26.87元/股,总市值达70.50亿元,年内涨幅达35.84% [11] 行业监管态势 - 近年来监管对券商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保持“严监管”态势,2024年方正证券、东海证券、华安证券等多家券商因研报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 [15] - 2025年券商研报领域监管持续“零容忍”,罚单直击机构、分析师及咨询公司,核心违规行为聚焦研报制作不审慎、有偿定制研报、泄露未发布观点、违规荐股等 [16] - 监管主要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要求研究报告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并做好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 [16] - 中国证券业协会亦制定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自律规则,要求分析师秉承专业态度,采用严谨方法 [1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30 07:5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7.92万元人民币 [1] -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716.51万元人民币 [1] 利润分配方案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人民币(含税) [2] - 以总股本25,993万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0万股后的25,863万股为基数测算 [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9.04万元人民币(含税) [2] - 现金分红比例占半年度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40.51% [2][10]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8] 股份回购用途变更 - 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 -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通过回购方案,使用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3] - 实际回购130万股,占总股本0.50%,使用资金总额3,152.78万元 [4] - 回购最高价格27.78元/股,最低价格20.48元/股,均价24.25元/股 [4]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 - 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18]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9]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0] - 将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等议案 [22][23] 董事补选 - 拟提名道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4] - 道峰先生曾任腾讯集团腾讯云副总裁、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4] - 前次补选议案因控股股东投票失误未获通过,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97% [36] 战略发展规划 - 采用制造业与算力云双主业驱动发展战略 [45] - 传统主业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销售 [45] - 新开辟GPU算力经营租赁、设备经销及算力云服务业务 [45] - 致力于将AI算力业务打造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46] 股权激励计划 -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5万股,占总股本1.02% [57] - 其中首次授予215万股,预留50万股 [57] - 首次授予价格12.63元/股 [73] - 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共计8人 [69] - 设置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解除限售考核期 [84] 投资者回报机制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7] - 重视市值管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运用回购、增发等工具维护公司价值 [49] 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 坚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 [50]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包括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等 [50] -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51] -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流程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