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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全球市场准入资讯
搜狐财经· 2025-12-25 17:51
中国RoHS法规更新 - 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明确了中国RoHS合格评定在不同阶段适用的限量要求标准、过渡期安排及检测方法,为企业合规提供清晰指引 [1] - 标准适用分三个阶段:公告发布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依据GB/T 26572-2011或其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评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修改单或GB 26572-2025;2027年8月1日起,应依据GB 26572-2025 [2] - 已依据旧标准完成评定的产品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标准转换,例如2026年1月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评定的产品,需在2027年1月1日前依据新标准完成转换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版《达标管理目录》和《应用例外清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 [5] - 《达标管理目录》将第一批12种产品优化整合为10种,并新增23种产品,调整后目录共计包含33种产品 [5] - 新增产品包括工业洗涤机械、空气净化器、饮水机、洗碗机、电烤箱、微波炉、电饭锅、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投影仪、智能音箱、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智能手表手环、耳机、便携式移动电源、读写作业台灯、电玩具、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助听器等,大部分新增产品拟自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6] - 新修订的《例外清单》根据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变化进行了更新,例如删除了普通照明用单端荧光灯类产品中汞的豁免条款,并新增了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零部件的相关豁免条款 [6] 中国牵头制定国际标准 - 中国与德国联合提出,由多国专家共同研制的全球首个工业5G国际标准IEC PAS 63595:2025正式发布,填补了工业5G领域国际标准空白 [4] - 中国牵头制定的环境试验领域首个IEC国际标准IEC 60068-3-14:2025正式发布,为电工电子产品的气候环境试验顺序提供了统一规范 [8][9] 中国家电与材料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10] - 该标准明确了再生材料评估选择、过程控制、溯源管理要求及使用率计算方法,要求溯源文件至少保存5年,并采用双指标将产品划分为A、A+、A++三个等级 [11] - 市场监管总局就《晶硅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 [12] 中国香港通讯标准更新 -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布了在1880-1920 MHz频段运行的E-UTRA用户设备类型验收标准 [10] -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布了新无线电用户设备性能规范,并更新了6GHz频段为5945-6425 MHz,删除了电气安全要求 [13] 跨境电商平台合规要求 - 电商平台Temu将RSL-PFAS纳入高风险产品强制检测清单,涉及儿童用品、食品接触材料等五大品类,商品描述含“防水/防油防污”等关键词却无法提供合格报告将面临下架 [14] - PFAS是一类具有极强化学稳定性的“永久化学品”,因在环境和人体中长期累积的风险而受到全球监管升级 [15] - RSL-PFAS是跨境电商平台的“商品准入证”,商家必须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PFAS含量符合相关法规 [18] 欧盟化学品法规修订 - 欧盟委员会发布POPs法规修订草案,拟新增对中链氯化石蜡、毒死蜱及长链全氟羧酸(C9-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管控,征求意见期至2025年12月19日 [19] - 欧盟发布法规(EU) 2025/1482,降低了多溴二苯醚的管控限值,要求五项物质的单项及总和均需≤10 mg/kg,新法规已于2025年11月17日生效 [43] - 对于含有回收材料的混合物或物品,PBDEs限值给予过渡期:本条例生效之日起为500 mg/kg,2025年12月30日起为350 mg/kg,2027年12月30日起为200 mg/kg [45] - 对于玩具或儿童护理产品,若含有回收材料,PBDEs限值在本条例生效之日起为500 mg/kg,2025年12月30日起为350 mg/kg,生效后18个月之日起为10 mg/kg [45] 欧盟玩具安全法规重大更新 - 欧盟发布玩具安全法规(EU) 2025/2509,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30年8月1日后执行 [24] - 新法规将从指令转变为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并引入数字产品护照替代原有的欧盟合格声明 [25] - 对CE标志的标注提出新要求,并规定玩具应附有明确指出合适使用限制的通用警示说明,对于网络销售,必须确保消费者能清晰看到警示信息 [25] - 将具备人工智能功能且需第三方符合性评估的玩具归类为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具有大量社交互动功能或位置追踪功能的相互连接玩具被视为具有数字元素的重要产品(I类),需要进行第三方符合性评估 [25] - 化学要求大幅加严:禁止玩具中含有人体健康内分泌干扰物类别1和2等更多类别物质;将TCEP、TCPP、甲酰胺、双酚A等物质的适用范围从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扩大至所有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27] - 双酚A的迁移限值从0.04 mg/L加严至0.005 mg/L;新增了对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和氯乙烯单体的迁移限值;致敏香料含量限值从100 mg/kg加严至10 mg/kg [27] - 明确禁止在玩具中故意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并禁止玩具中的10项双酚类物质 [27] - 含电池的小物件电动玩具应设计成不借助工具不能触及电池,可充电电池在特定条件下可设计为只有专业人员才能拆卸或更换 [26][29] 欧盟其他产品法规 - 欧盟更新玩具安全指令的协调标准清单,EN 71-3:2019+A2:2024和EN 71-13:2021+A2:2024被列为新协调标准,旧版本将于2027年6月16日撤回 [20] - 欧盟生态设计法规(EU)2025/2052发布,针对外部电源、无线充电器、通用便携电池充电器及USB Type-C线缆提出强制性新要求,包括更高的能效标准和互操作性要求,法规于2025年12月14日生效,强制执行日期为2028年12月14日 [33][37] - 新法规要求欧盟市场上的USB充电器至少有一个USB Type-C端口,并且必须使用可拆卸的电缆 [33] - 欧盟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的首批四个模块现已全面启用,系统强制使用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 [30][31] - 欧盟ADR 2025强制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电动卡车动力电池须满足ISO 6469-1/A1的热失控风险评估 [23] 印度电信与安全标准 - 印度国家通信安全中心发布了针对Wi-Fi CPEs和IP路由器的印度电信安全标准2.0版本,安全认证豁免期仅至2026年3月31日 [46][48] - 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发布通知,印度标准IS/IEC 62368 : Part 1 : 2023将取代旧有标准,针对Extended Reality Products,旧标准可沿用至2026年5月1日;针对其他所有已取证产品,旧标准可沿用至2028年11月1日 [49][50][51] 美国环保与医疗器械法规 - 美国环境保护署将全氟己磺酸钠添加到有毒物释放清单中,自2026年1月1日起,共206种PFAS需要进行TRI报告,相关报告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1日 [55][56] - 美国EPA拟修订PFAS报告规则,提议新增多项豁免条款,包括PFAS浓度小于等于0.1%的混合物或产品、进口物品、非分离中间体等,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至2025年12月29日 [57][58][60] - 美国FDA发布指导草案,帮助制造商了解根据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法规的期望,QMSR首次将ISO 13485:2016纳入官方参考,并于2026年2月2日生效 [54] 澳大利亚与巴西通讯监管 - 澳大利亚通信与媒体管理局就6 GHz Wi-Fi频段实施自动频率协调系统展开公众咨询,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62] - 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颁布第14158号法案,更新电信产品监管框架,重点关注5 GHz频谱并施加更严格的功率限制,法案于2026年4月6日起强制执行 [65][68] - 巴西宣布从2025年11月26日起,所有电信设备供应商必须通过强制性网络安全审计方可进入市场 [66]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发布 -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技术规范IEC TS 63126:2025,为在高温环境下运行的光伏系统提供测试与评估框架,定义了T98 ≤ 80°C和T98 ≤ 90°C两个高温运行等级 [71] - 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互认体系发布风电设备类型与组件认证标准IECRE OD-550-1:2025 [73] 其他国家法规动态 - 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发布指南,要求从2026年11月6日起,13种特定类型的无线电设备中的USB Type-C连接器需强制符合供应商符合性声明要求 [79] - 越南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进口至越南和本地生产的IP监控摄像头需强制符合网络安全标准QCVN 135:2024/BTTTT [81][82] - 越南科学技术部发布新法规29/2025/TT-BKHCN,规定了需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声明要求的产品清单,将于2025年12月31日生效 [83] - 墨西哥经济部修订与美国关于电信设备合格评定的互认协议,接受美国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特定技术标准测试报告,协议已于2025年10月29日生效 [88] - 英国修订化妆品法规,计划禁止使用防晒剂4-MBC,并将16种新的CMR物质纳入禁用清单,大多数规定计划于2026年7月15日生效 [76][77] - 沙特标准组织发布指南,明确了通信和信息技术设备符合性证书签发的最新要求,例如拒绝为非商业用途产品签发证书,并要求产品型号信息完全一致 [94]
中国外贸保持韧性,民营企业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动力
环球网· 2025-12-09 09:27
总体贸易表现 - 2025年前11个月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1.2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 [1] - 前11个月出口额为24.46万亿元,增长6.2%;进口额为16.75万亿元,增长0.2% [1] - 11月单月进出口总值3.9万亿元,增长4.1%,增速回升 [1] - 11月单月出口2.35万亿元,增长5.7%;进口1.55万亿元,增长1.7% [1] 贸易伙伴与结构 - 东盟继续保持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前11个月双边贸易额达6.8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占中国外贸总额的16.6% [1] - 前11个月外贸结构继续优化,机械设备和电器电子产品出口增长8.8%,占出口总值的60.9% [4] - 集成电路和汽车成为出口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4] 市场主体表现 - 前11个月民营企业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主要动力,其进出口总值达23.5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7.1% [4] - 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占全国外贸总值的57.1% [4]
新标准发布,管好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要完善共治机制
广州日报· 2025-09-11 08:20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发布 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1] 有害物质现状与风险 - 电器电子产品中广泛使用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物 存在长期路径依赖问题[1] - 有害物质在生产、流通、使用及报废环节均可能对生产者、使用者及自然环境构成持续且隐蔽的潜在威胁[1] - 中国电器电子产品保有量巨大 包括空调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 凸显源头管控的紧迫性[1] 标准执行挑战 - 全国家电制造企业超过45万家 外力全面监管面临巨大执行难度[2] - 有害物质管控涉及地方经济发展 属地管理存在投鼠忌器问题[2] - 需通过配套政策破解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困境[2] 配套治理机制 - 需融合资源攻克有害物质减量技术难题[2] - 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并提升政府监管效率[2] - 建立"生产企业自查—第三方检测—监管部门抽查"闭环监管模式[2] - 构建消费者、行业协会及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2]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新增4种有害物质管控基于三大考量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20:38
政策背景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为管控有害物质 [1] 健康保护 - 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作为增塑剂使用以增加塑料柔韧性和延展性 但超限值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并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1] - 对这类物质进行源头管控可为消费者健康增加一道防线 让消费者更安心选购和使用产品 [1] 产业发展 - 国内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正逐步降低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使用 成熟可靠替代品已实现规模化应用 [1] - 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促进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减量和替代 有利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 国际市场 - 欧美日韩等经济体已逐步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管控要求 [2] - 中国电器电子产品出海品类多规模大 通过统一有害物质管控标准可打破合规壁垒 便于更好开拓全球市场 [2]
我国发布首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标
新华社· 2025-08-22 20:33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中国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1] - 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并设有2年过渡期[1][2] - 2028年8月1日前允许企业销售标准实施日期前生产或进口的库存产品[2] 管控范围与要求 - 标准针对4种重金属元素(铅、汞、镉、六价铬)和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设定强制性限值要求[1] - 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确保管控结果可追溯和可核查[1] - 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技术要求保持一致[1]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中国是全球最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1] - 标准推动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并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1] - 有助于巩固提升中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1]
工信部回应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如何安排
新华财经· 2025-08-22 16:05
政策更新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宣布新增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至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管控范围 [1] - 新增有害物质若超限值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并在产品废弃回收处置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 - 欧美日韩等经济体已逐步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相关管控要求 [1]
我国首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标来了 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第一财经· 2025-08-22 15:58
标准发布与实施 - 中国发布首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 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1] - 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60余家单位共同研制 [1] 管控范围与要求 - 明确管控10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包括4种重金属元素和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1] - 对各有害物质含量提出强制性要求 推动企业加强有害物质减量和替代 [1] - 要求RoHS标识 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 确保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 [2] 技术手段与国际接轨 - 鼓励企业通过二维码与电子屏幕显示等数智化技术进行有害物质信息规范标识 [2] - 管控的有害物质种类 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与国际通行规定基本一致 [2] - 有利于推动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 为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2] 行业发展历程 - 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 是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业产品 [3] - 中国于2006年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2016年扩展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3] - 实施"达标管理目录+合格评定+后监管"管控制度 合格评定结果上传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3] 监管与未来规划 - 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加大监管力度 标志着有害物质管控领域迈出新步伐 [3] - 工信部等部门将推动标准宣贯应用 有序扩大管控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有害物质种类 [3] - 进一步完善中国RoHS管控机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