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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5日,原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2001年5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同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8亿元人民币,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78亿股 [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英文名称为Dawei Technology(Guangdong)Group Co., Ltd.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根据需要设置 [50]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由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需及时补选 [46]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包括服务国家战略、推动民族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等 [4] -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等 [4] - 许可项目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29]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 [30]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4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1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4]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9] - 股东会可采取现场会议、电子通讯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 [51]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的标准包括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等 [52] - 关联交易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 [55] -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52]
海量数据: 海量数据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Vastdata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0万股,并于2017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3,872,710元,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3,872,710股 [4][20] - 公司发起人为北京海量联合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 [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 [10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1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 [13]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进出口业务等 [14]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2]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5][16] -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21]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32] - 股东查阅公司文件需提出书面请求并签订保密协议 [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 [41] - 控股股东质押5%以上股份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 [4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6][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0][121]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134] - 独立董事享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特别职权 [1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