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等有色金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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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辞职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3 02:14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选举王文广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同日,公司收到董事王樯忠先生因到龄退休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 - 王文广先生由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其简历显示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6] - 王樯忠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4] - 公司董事会构成近期发生变化,减少1名独立董事、增加1名职工董事,因此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和增补,将孙积禄先生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刘力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李西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4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关联董事在相关提案中均回避表决 [8] - 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具体交易内容包括:向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电缆、提供运输服务;向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电线、电缆、硫酸;向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碳酸锂,铜、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 [12][13][14] -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定价(市场利率)及合同约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15]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已审议通过该提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9] 资本运作与对外投资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甘肃红鹭黄金有限公司增资约2.4亿元(以最终登记金额为准)的提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2] - 增资方式为:在公司完成黄金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实缴后,拟将下属分公司铜业公司的贵金属冶炼车间土地、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郝泉沟金矿采矿权增资至黄金公司 [21][25] - 增资完成后,黄金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不变,主要业务为贵金属冶炼、加工、销售,矿山采选业务等 [23][24] - 公司董事会还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金矿探矿权的提案》,旨在增加金资源储备,推进黄金产业发展,因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将暂缓披露具体信息 [55]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设选矿公司第三尾矿库(一期工程)的提案》,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2194.55万元(最终以项目决算数据为准) [49] - 该项目建设目的是为保证现有矿山资源所产生尾矿有序、安全存放,满足公司环保与安全管理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49] 对外担保情况 - 2025年12月,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1,900.00万元,解除担保1,209.42万元;为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5,700.00万元,解除担保4,534.00万元 [3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86,59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1% [37] - 其中,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03,580.88万元,占净资产的6.67%;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83,018.52万元,占净资产的5.34%,公司无逾期担保 [37] 制度修订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控(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的提案,旨在加强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规范股权管理全流程 [58] -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等7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60]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17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7月23日14:30在公司510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15:00 [1]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等8项程序,由董事长赵金刚主持 [1][8]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2] - 修改后的章程明确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4][5]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7类人员 [6]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或未达到法定表决权数等 [22] - 调整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次发行的同类股份需保持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7] - 明确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且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临时提案需在会议10日前提交 [28] - 新增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但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相关规定 [21] - 控股股东被禁止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8类行为,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28][29] 股份管理规定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并设置10%的持有上限 [16] - 可转债转股价格需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股价,转股导致股本变更由董事会处理 [18]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