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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40
公司基本情况 -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2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731.0196万元 [2][6] - 公司于1997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1997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 - 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xi Hi-speed Group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披露 [2][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3][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4][1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20]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6731.0196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67% [6][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4][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查阅公司章程等权利 [15][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2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3][5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发展高速公路及相关产业,突出主业,多元经营,为股东创造价值 [5][15] - 经营范围包括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养护、投资等业务 [5][16]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6][86]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过净资产10%或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需经股东会审议 [27][48] - 重大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50%以上或净利润50%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8][49]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2][112]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或进行利益冲突交易 [62][63] -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