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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6 万股,并于 2012 年 6 月 12 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Guangdong Hongda Holdings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 厦 ...
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Ltd,企业集团名称为振华化学集团 [2] - 公司住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邮政编码435001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76.0277万元,营业期限自2003年6月19日至长期 [3] -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普通股,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47]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及监事会职权,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 [4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 [3][5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1000万股,主要发起人蔡再华持股65.97%,毛志国持股3.59%,阮国斌持股3.59% [5][6] - 当前股份总数为710,760,277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股票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4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等 [4] - 新增业务涉及电池制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肥料生产销售等 [4] - 许可项目包括药品生产批发、危险货物运输等 [4] 股东会机制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召开 [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 [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16][2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召开 [51]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2]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2] 高级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54] - 总经理职权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机构设置、基本制度拟定及人员聘任等 [55] -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高管薪酬由公司直接发放 [54]
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ngdao Topscomm Communication INC,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6号楼5楼B区 [4] - 公司成立于青岛鼎信通讯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671775202M [2] -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40万股,并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19.0511万元,股份总数为65,219.05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6][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7][8]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职权 [17][43] - 董事会由5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10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及董事会认定的重要子公司总经理 [54]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一流技术、服务和团队打造一流品牌,实现技术领先和持续稳定发展 [12] - 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储能技术、光伏设备、软件开发等业务领域 [13][5] - 许可项目包括职业中介活动和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多项研发制造销售业务 [13]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17][27]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23]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建议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权利,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 [32][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6]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在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 [116][117]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33][13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0]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54][144] - 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仅在公司领薪 [142] - 高管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因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40][106]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0 18: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VIC HEAVY MACHINERY CO.,LTD,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 [4] - 公司成立于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并于同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5,492,15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575,492,15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7][23]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4][2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会,党委由7人组成,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44][4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半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53]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 [48][53] 主营业务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军民共用液压件、液压系统、锻件、铸件、换热器等产品的研发制造 [17] - 兼营业务包括金属材料研发、智能基础装备制造、会议展览服务等 [9] - 公司经营宗旨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7] 重要财务与投资政策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2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批准 [58] - 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可转债转换等 [27][28] -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40]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股东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表决结果等 [4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50] 关联交易与内部控制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 [23]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止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21] - 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总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 [13]
先锋电子: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INNOVER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邮政编码310052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7][8] - 公司由原杭州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于2015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科技标志企业兴衰,质量决定企业存亡",以"用户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信念,持续创造客户价值 [13]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研发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等许可项目 [14] 公司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500万股,面值1元,现有已发行股份1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9][20] - 主要发起人石政民持股4,894万股(65.25%),石义民持股2,250万股(30%),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1%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选举、利润分配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 [122][12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117] 重要治理规则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 重大资产交易涉及总资产50%以上或净利润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49] - 风险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或累计达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54]
晶华微: 晶华微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Hangzhou SDIC Microelectronic Inc,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 [3] - 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0日,由吕汉泉(持股64%)、罗洛仪(15.91%)、晶殷华(10.09%)和罗伟绍(10%)四位发起人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设立,初始注册资本4500万股 [6] - 2022年6月9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1664万股普通股,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当前注册资本为1.21亿股 [3][6]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决议产生,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继任人选,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 [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代行职责 [49][55] - 股东会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重大事项需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 [51][81][8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均为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6][17][4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承诺 [30][44] - 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六类,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完成注销或转让,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10% [25][2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需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修改章程、合并分立、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等 [83]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或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担保需股东会批准 [4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总资产1%需提供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董监高义务 - 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禁止侵占公司财产、谋取商业机会等行为,违反者所得归公司所有并赔偿损失 [44][45]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工作经验,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事项 [61][62] - 离任董事2年内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从事竞业行为,核心技术相关人员禁止从事同业业务 [48]
韩国将严厉打击非法股票交易
北京商报· 2025-07-10 00:37
韩国金融机构联合打击股价操纵 - 韩国三大金融机构(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交易所)将在本月30日前成立"操纵股价联合打击整治工作组" [1] - 工作组将针对重要操纵案件从头开始联合调查 解决此前因权限分散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 [1] - 三大机构宣布对不公平交易、非法做空、虚假披露等行为适用"一次违法终身退市"原则 [2] 韩国股市表现与政策背景 - 韩股收于3133 74点 创近四年新高 较前日上涨0 6% 成交额达12 5万亿韩元 [2] - 2024年初韩国股市曾深陷困境 外资连续9个月净流出超300亿美元 KOSPI指数4月探底至2284 72点 [2] - 李在明政府提出"KOSPI 5000点"目标 推出三大改革措施 [3] 公司治理改革措施 - 修订商法强制注销库存股 对高股息企业减税 强化董事受托责任 [3] - 高盛测算改革有望使KOSPI市盈率从9 3倍修复至12倍 [3] - 新《商法》明确董事对股东负有"受托责任" 现行法律仅要求对"公司"负责 [4] 经济刺激与AI投资 - 推出30万亿韩元(约1587亿人民币)补充预算 包括向全民发放25-35万韩元现金补贴 [3] - 计划投资100万亿韩元发展AI 目标开发韩国大型语言模型并开放源代码 [3] 卖空监管动态 - 韩国3月31日全面取消股市"裸卖空"禁令 此前2023年11月因发现外资银行违规而全面禁止 [5][6] - 法国巴黎银行和汇丰银行因"裸卖空"被罚2030万美元 [5] - 非法获利50亿韩元(约2465万人民币)以上者将面临5年至终身监禁 [6]
达威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chuan Dowel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c,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新津区平塘西路10号 [1] - 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31日,于2016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94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0.1463万元,股份总数为10480.146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1][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为员工、为企业、为行业带来进步和福祉",致力于自主研发和生产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2] - 经营范围包括精细化工产品、皮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等 [3]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为原四川达威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每股1元价格认购股份 [5] - 主要发起人及持股比例为:严建林39.47%、栗工26.32%、成都展翔投资14.25%、四川盈创创业投资19.96%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10][16]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45][47]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3名、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9] 重要管理制度 -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 [46] -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或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需股东会审议 [21] -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发表独立意见 [52][54]
新世界: 新世界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AI NEW WORLD CORPORATION LTD,住所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2号~88号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亿元,股份总数646,875,384股,均为普通股 [4][7] - 公司于1992年首次公开发行641万股,1993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29342D,系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 [50]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召集权等职权 [4][50]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利润分配等 [23][37]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任免、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 [50][52]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次发行同价同权 [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10% [8][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21][23] 经营与业务范围 - 经营宗旨强调发挥南京路地段优势,发展跨行业规模经营 [5] - 许可项目涵盖药品零售、烟草销售、医疗器械经营等15类业务 [5] - 一般项目包括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等46类业务 [6] 重大交易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24]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或累计超10%需股东会审议 [56] - 资产交易达总资产20%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53][5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22][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表决权通过,包括章程修改、合并分立等 [3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需在3日内报告并公告 [20]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披露 [38] - 董事会需就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52]
华如科技: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uaru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营业期限20年,至2031年11月22日 [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86.5万元 [6]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7万股,并于2022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三层301-305室、四层401-410室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8]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1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3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仿真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动国内仿真产业整体升级和转型发展 [14] - 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15][5] - 业务涉及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新兴技术领域 [15] 股权结构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的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查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35]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36]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4]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106] - 独立董事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