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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235.7万份股票期权和255.3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和0.49% [5][6][27][29] - 激励对象共计242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6][27][29] - 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行权/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50%/50% [6][8][12] 定价机制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92元/份,为草案公布前1日/20日均价14.90元/14.82元的80% [13][14][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5元/股,为草案公布前1日/20日均价14.90元/14.82元的50% [16][35] - 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以增强激励效果,考虑通信设备行业竞争现状及人才需求 [14][16][36]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2025-2026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2025年目标15%,2026年目标32.25% [19][24] - 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四档,仅A档可100%行权/解除限售 [20][25] - 考核指标选取营收和净利润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成长性,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21][25] 实施安排 - 股票期权等待期12/24个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12/24个月,行权/解除限售分两期进行 [7][9][11][12] - 授权/授予日需为交易日,避开定期报告披露等敏感期 [6][9][10] - 禁售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高管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8][12][13] 行业背景 -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通信设备制造商及5G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移动通信天线和射频器件研发 [14][21] - 5G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和通信技术快速迭代使行业竞争加剧,高端技术人才需求迫切 [14][21] - 激励计划旨在稳定核心团队,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4][21]
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监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情况 - 监事张正初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总股本的0.8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4年11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 张正初原计划在2025年3月13日至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占总股本0.15%),实际减持190,000股(占总股本0.14%),减持价格区间为28.06~28.80元/股,总金额5,402,900元 [1] - 减持后张正初持股数量降至980,000股,持股比例降至0.71%,减持计划完成率为95%(原计划减持上限的0.15% vs 实际减持0.14%) [1] 减持计划执行细节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2月19日,实际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6月12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 - 减持执行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但未完成全部计划减持量(剩余10,000股未减持) [1] - 减持主体非控股股东或实控人,也无一致行动人,减持行为未涉及违规或承诺变更 [1]
豪江智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激励计划总体分配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86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3% [1] - 首次授予部分167万股,占比89.78%,其中核心业务人员(26人)获授155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3.33% [1] - 预留部分19万股,占比10.22%,需在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否则失效 [1][2] 激励对象结构 - 首次授予部分覆盖28人,包括26名核心业务人员和2名其他人员 [1]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 实施规则 - 预留部分授予对象需经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披露信息 [2] - 放弃的权益份额可在激励对象间重新分配或直接调减 [2] 合规性说明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告日股本总额的20% [1] - 激励对象不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外籍员工 [1]
中石科技: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 激励对象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方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已披露 [3] -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已披露,包括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 [3]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已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比 [3]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已披露 [3]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已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已核查定价合理性 [3]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已披露,包括绩效考核指标及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3] - 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已披露,包括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 [3]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已披露 [3] -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已披露 [3]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已披露 [3] - 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已就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和利益返还作出承诺 [3] 绩效考核指标合规性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6]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6]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6]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6]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6]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 - 监事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6] - 上市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6]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8] 审议程序合规性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8] -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回避 [8]
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路维光电可转债发行中签结果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路维转债")的网上中签结果于2025年6月12日公布 [1]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摇号过程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监督并公证 [1] 中签号码详情 - 末"5"位数中签号码:19775 [1] - 末"6"位数中签号码:267842、467842、667842、867842、067842、034557 [1] - 末"7"位数中签号码:2811477、4811477、6811477、8811477、0811477 [1] - 末"10"位数中签号码:7666050341、3910958638、6935610682、2368404583 [1] - 中签号码总数131,699个,每个中签号码可认购1手(1,000元)路维转债 [1] 参与方式 - 投资者网上申购配号尾数与公布号码一致即为中签 [1]
利欧股份: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旭波计划减持不超过2,000,900股,占总股本0.03% [1] - 公司董事陈林富计划减持不超过2,528,700股,占总股本0.04% [1] - 公司副总经理颜土富计划减持不超过1,890,100股,占总股本0.03% [2] - 公司副总经理郑晓东计划减持不超过179,100股,占总股本0.0028% [2] -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浩计划减持不超过170,000股,占总股本0.0026% [2] - 五位股东合计拟减持不超过6,768,800股,占总股本0.10% [5] 减持细节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3] - 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 [5]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 -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内 [5] - 减持计划可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调整 [5] 股东持股情况 - 张旭波持有8,003,982股,占总股本0.12% [1] - 陈林富持有10,114,861股,占总股本0.16% [1] - 颜土富持有7,560,773股,占总股本0.12% [2] - 郑晓东持有716,700股,占总股本0.01% [2] - 杨浩持有680,200股,占总股本0.01% [2]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78,236,043股 [2] 股份来源 - 张旭波股份来源包括IPO前持有和二级市场增持 [3] - 陈林富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 [3] - 颜土富股份来源包括IPO前持有和二级市场增持 [3] - 郑晓东股份来源为股票期权激励和二级市场增持 [3] - 杨浩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 [4]
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5-03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证实,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稀土板块受到市场关注的热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永 磁材料,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平稳,未发生变化。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41 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5.56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除此外,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
万科A: 关于A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 <万> 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A 股库存股来源及出售履行的决策程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2022 年 6 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2-082)。 A 股库存股的议案》,自本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 后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满三年之日),公司 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A 股库存股 72,955,99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含 库存股)的 0.61%,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 ...
同心传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38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内收盘 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57.07%,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电话询问、口头询问、微信询问等方式。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 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
新疆浩源: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6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6月) 目 录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新疆阿克苏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6529007846613320。原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 法承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14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