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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股票数量为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上市流通。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普通股 232,669,339 股变更为普通股 233,128,63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32,669 ...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 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 可转债的投资者。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 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 ...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包括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2]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披露并整改 [4]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原则 [5] - 保荐人需对募集资金管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6]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 [7] - 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对账单抄送、保荐人查询权限等条款 [8] - 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9][10]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使用募集资金需明确申请审批流程,按承诺计划使用,改变用途需股东会决议 [11] - 募投项目出现异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及调整计划 [11]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关联方占用等行为 [13] - 支付款项需提供合理合法依据,防止关联方不当获利 [14]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及后续计划 [16]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18][1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20]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2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保荐人需发表意见,新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23][25]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但需董事会决议 [24] - 变更项目需披露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及投资计划 [26]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披露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 [29] - 保荐人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异常需督促整改并报告监管部门 [30]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29][30] 附则 - 制度适用于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 [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35][36]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艾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 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并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第四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于 2021 年 6 月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80 万股,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AWINIC Technology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 弄 2 号 1201 室 邮 ...
南京商旅: 南京商旅: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 之 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 组)〔2025〕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 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 4、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 基础法评估价值为 22,158.54 万元,评估增值率 201.97%;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标的公司前次股权转让,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 为最终评 ...
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winic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 弄 2 号 1201 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声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专业顾问。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艾为电子/发行 指 ...
先惠技术: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晶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 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5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晶徽投资及其一 致行动人王颖琳女士、潘延庆先生、奚挹清女士、上海晶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晶流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637,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股东晶徽投资、精绘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所 持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晶徽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46,350 股,精绘投资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31,75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晶 ...
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基本面 目前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但股价已严重偏离 [1] - 2025年7月9日至7月28日期间 公司股票6次触及异常波动 5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 累计发布8次风险提示公告 [1] - 同期股价累计涨幅显著高于科创综指 科创50 上证综指等指数涨幅 [1] - 7月22日至7月28日期间 股票换手率分别为7.56% 9.50% 5.44% 5.60% 5.33% 按外部流通盘计算换手率分别达49% 61% 35% 36% 34% 显著高于前期水平 [2] 股权结构与估值水平 - 截至2025年7月28日 控股股东SWANCOR萨摩亚 股东STRATEGIC萨摩亚 金风投控合计持股占比85% 外部流通股仅占15% [2] - 7月28日收盘价79.27元/股 滚动市盈率达344.6倍 显著高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平均市盈率24.95倍 [2][8] 主营业务与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为环保高性能耐腐蚀材料 风电叶片用材料 新型复合材料及循环经济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未发生重大变化 [3][8] - 生产经营正常 市场环境 行业政策 生产成本和销售情况均未出现重大调整 [3][8] 控制权变更进展 - 智元恒岳拟受让SWANCOR萨摩亚24.99%股份 致远新创合伙拟受让0.6%股份及金风投控17,767,266股股份 [5] - 交易完成后 智元恒岳与致远新创合伙将合计持有29.99%股份及表决权 控股股东变更为智元恒岳 邓泰华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6] - 智元恒岳拟发起37%股份的要约收购 SWANCOR萨摩亚将预受33.63%股份 [6] - 控制权变更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 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6][9] 重大事项声明 - 收购方智元恒岳和致远新创合伙明确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资产重组计划 [3][8] - 公司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7]
晶合集成: 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 满 ...
晶合集成: 晶合集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0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 事安广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设 施、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拟向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设备暨关 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向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 设施、设备暨关联交易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