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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3:07
绿的谐波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元,总股本183,212,73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21,273.5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特定股东(左昱昱等)由公司直接发放 [1] 股东红利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10%-20%阶梯征税 [1] - QFII及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9元 [1]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0.1元 [1] ETF市场动态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2.05%,市盈率20.38倍,份额增加150万份,主力净流出1769.4万元 [3]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上涨3.56%,市盈率57.25倍,份额减少3200万份,主力净流入762.9万元 [3]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下跌2.96%,份额增加600万份,主力净流出683.7万元 [3]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下跌0.81%,市盈率94.87倍,主力净流出24万元 [4]
星湖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3:07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铁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伊品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019,830股,占总股本的14.15%,其中铁小荣直接持股62,334,801股(占比3.75%),伊品集团持股172,685,029股(占比10.39%)[1] - 铁小荣与伊品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因铁小荣实际控制伊品集团,两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7.03%(282,914,780股)[2] - 所有持股均来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无其他股份来源[1][2]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铁小荣在2025年4月21日至6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47,894,950股(占总股本2.88%),其中集中竞价减持14,665,500股(0.88%),大宗交易减持33,229,450股(2%)[1][2] - 减持价格区间为7.46~7.89元/股,总套现金额达366,059,961元[2] - 减持后铁小荣持股比例从6.63%降至3.75%,当前持股数量为62,334,801股[2][3] 减持计划执行细节 -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实际完成2.88%,未完成部分为1,949,228股[2] -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原定截止日为2025年7月20日,实际于6月11日结束[4] - 减持实施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未违反最低减持数量要求[4]
通宇通讯: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1]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规定期限 [1]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已披露 [2] -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已披露 [2]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已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比 [2]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安排等已披露 [2]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已披露 [2]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已披露,包括绩效考核指标 [2] -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已披露 [2] -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条件及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等事项时的处理方式已披露 [2]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3]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3]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3]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3]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意见 [3]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3]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3]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 [4]
通宇通讯: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1]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 登记在册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三项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3] - 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 股东选举票数=持股数×2[3][6] - 议案2-4需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4] 参会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 自然人股东需持股凭证及身份证[5] - 支持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7:00[5] - 现场参会者需提前半小时携带证件办理登记[5] 网络投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可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需填报具体票数[6][9] - 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7]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9]
垒知集团: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名称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 - 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4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 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会议决议内容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垒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不修正转股价格的决定基于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及对长期发展的信心 [2] - 若未来股价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修正权利 [2] - 相关公告详情可查阅2025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 [2] 后续安排 - 自2025年6月13日起重新计算转股价格触发条件周期 [2] - 备查文件已按规定存档 [2]
夏厦精密: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6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6月06日通过邮件送达各位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认为该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3]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且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3][4]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公示意见披露核查说明 [4]
华峰测控: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发行方案调整 - 可转债发行数量从不超过10,000,000张下调至不超过7,494,751张 [4] - 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74,94751万元 [6][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从101,249万元调整为75,88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从100,000万元调整为74,94751万元 [6][7][12] 公司财务与合规 - 公司最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0,54970万元、25,16523万元和33,39148万元 [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性投资金额为21,86021万元,拟实施财务性投资3,500万元,合计占净资产比例6.98% [9][14] - 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新增财务性投资3,000万元(含对广州华芯盛景和合肥启航恒鑫的出资),拟实施投资3,500万元(含南京武岳峰汇芯和合肥启航恒鑫认缴余额) [10][15] 公司治理与股权变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归属期共归属93,798股,完成后总股本增至13,5533225万股 [11]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发行方案调整,授权程序合法有效 [3][8] 募投项目调整 - 原募投项目"高端SoC测试系统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被移除,仅保留"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 [16] 法律与仲裁进展 - 子公司华峰测控(天津)与北京业永兴存在施工合同争议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63474万元,目前处于鉴定机构质证阶段 [12][13]
智翔金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00股,于2023年6月20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366,6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77.4280% [1]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量2,639,915股,占总股本0.7200%,限售期24个月至2025年6月20日 [1] 股本变化及股东承诺 -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2] - 战略配售股东海通创新承诺限售期24个月,限售期满后减持需遵守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无其他特别承诺且已严格履行 [2] 限售股上市流通细节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2,639,915股(占股本0.7200%),为限售期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流通日期2025年6月20日 [3] - 流通后剩余限售股数量归零,股东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清零 [3]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限售股解禁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366,680,000股不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增加0.7200% [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保荐机构确认限售股股东履行了IPO承诺,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5]
国信证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安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 08%股份 [1] - 交易涉及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 [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1] 审核进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审核本次交易 [1] - 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2] - 最终审核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 信息披露 -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通宇通讯: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6-12 22:09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含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部分,总授予权益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4% [2] - 股票期权授予235.7万份,占总股本0.45%,行权价格11.92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255.3万股,占总股本0.49%,授予价格7.45元/股 [2][3] - 激励对象共计242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3][12]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50%,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16][18] -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比例50%,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35][37] -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 [24][42]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考核2025年业绩,要求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15% [24][42] -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考核2026年业绩,要求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32.25% [25][42]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A档可100%行权/解除限售,其他档位不得行权/解除限售 [25][43] 定价依据与调整机制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取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价14.9元的80%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14.82元的80%较高者 [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取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价14.9元的50%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14.82元的50%较高者 [39]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将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