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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华信(83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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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华信(83083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3 18:17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 审慎确定事项,履行审核程序,范围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6]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暂缓或豁免的商业秘密[9]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暂缓内容并说明情况[11] 登记与报送 - 登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涉商业秘密登记其他事项[9][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内部流程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填写审批表提交董办[13]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3]
齐鲁华信(83083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3 18:17
资金管理议案 - 2025年8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占用资金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定义 -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7]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设领导小组[12] - 财务内审,审计出具专项说明[12] 侵占处理措施 - 侵占时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并制定清欠方案[14] - 经批准可司法冻结股份,股东可报告并提请开会[14][15]
齐鲁华信(8308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18:17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4][2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3种情形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对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履行相应审议程序[14]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3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4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3] - 未进行会前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在会前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出席并表决[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37]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特殊情况除外[48]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如任免董事等[48] - 关联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5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9] - 股东会结束时间现场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3] - 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6]
齐鲁华信(8308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18:17
议事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紧急情况有特殊通知方式[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履职与档案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可建议撤换[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
齐鲁华信(83083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3 18:1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 现金分红条件 - 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13]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50%属重大投资[17]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
齐鲁华信(8308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3 18:17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定期提前10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可研究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等公司事项,应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6][7] - 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修改需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9]
齐鲁华信(8308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3 18:17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独立董事3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6] - 特定持股及亲属、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有违法处罚、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得担任[11]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选举程序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履行程序选举[15]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6]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18]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8]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4] 津贴与工作时间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13日[30]
齐鲁华信(8308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18:17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5天通知委员[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自通过生效[19][21][23]
齐鲁华信(8308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3 18:17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3: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齐鲁华信(8308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3 18:17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沟通内容及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8]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8][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等多种形式[9]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11]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筹备会议等[15]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17] - 其他职能部门等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19] - 特定对象获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