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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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8319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3 00:00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宁 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所")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 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6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2024 年度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 180 家,收入总额 1.55 ...
舜宇精工(831906)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3 00:00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所在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 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 ...
舜宇精工(831906)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5-04-23 00:00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目 录 页 次 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2 二、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ts a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舜宇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 ...
舜宇精工(83190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4-23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制度议案[3] 报告义务主体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12]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3] 股份相关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7] 资产相关报告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5] 人员履职报告情况 - 董事等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9] 重大事项进展报告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在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24] 报告要求与责任 - 负有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及时书面提交相关资料给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各部门等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5] - 重大信息书面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5] - 发生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制度权责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舜宇精工(8319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3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相关制度议案[2]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10]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担保[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13]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与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4][15]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15] 责任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7] - 出现重大差错内审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究责任[17] - 应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有主观故意、干扰调查等[18]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要求赔偿损失[20]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20]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信息披露 - 前期已公开披露财务报告差错更正按规定执行[22]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23] - 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追究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3] 其他规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3]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舜宇精工(831906) -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3-19 00:00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宁波众宇 | 员工持股 | 2,100,000 | 3.2323% | 上市前取得 | | 投资管理 | 平台 | | | | | 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宁波万舜 | 员工持股 | 1,618,000 | 2.4904% | 上市前取得 | | 投资管理 | 平台 | | | | | 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 | 计划减持 | 减持 | 减持 | ...
舜宇精工(83190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8 00:00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周晓莺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
舜宇精工(831906)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8 21: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与利润 - 2024年营业收入738,965,092.9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2%[3][4] - 2024年利润总额19,487,598.6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48%[3]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39,271.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64%[3][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862,607.0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3.31%[3][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02%[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权益 - 2024年末总资产1,386,658,214.83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47%[3][4]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0,147,849.34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65%[3][4]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47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65%[3][4]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原因包括新基地折旧增加、汽车行业竞争致部分项目未达规模效应、对异常客户计提损失[5] 业绩快报审计情况 - 本次业绩快报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1][6]
舜宇精工(83190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7:05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业绩数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 - 1800万元,较上年同期3878.40万元下滑61.32% - 53.5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 2700 - -2400万元,较上年同期2984.29万元下滑190.47% - 180.42%[5] 业绩下滑原因 - 业绩下滑主因新基地投入使折旧等费用增加[7] - 受汽车行业竞争影响,部分量产项目销售不及预期致成本上升[7] - 对经营异常客户项目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跌价准备和坏账损失[7] 数据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测算,最终以2024年年报为准[2][8]
舜宇精工(831906) - 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025-01-23 00:00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征收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为盘活闲置 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滁州市政府对滁州市花园西路118号的规划调整,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 收办拟对公司拥有的位于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118号的土地及建筑物及其他附 属物等进行征收补偿。根据评估及双方协商,本次征收补偿总额为36,350,968.7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03)。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收到已签署的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