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8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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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4-29 00:00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上述专利证书的取得,有利于增强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公司持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创远信科")收到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 1 项 《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 --- | --- | --- | | | 实现可级联多功能射频矢量收发测试的系 | | | 发明 | | ZL 202211595120.1 | | 统 | | | 截至本公告日止,创远信科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申请 国内外专利 5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0 项,占比 68.57%,授权专利 30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6 项,外观设计专利 39 项。 二、对公司影响 续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业务快速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创远信科再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拟推出2025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时报网· 2025-04-25 23:57
公司荣誉与科技突破 - 公司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继2016年特等奖后再获国家级科技奖项 参与完成的"微波毫米波测试技术与测量仪器"项目获奖 [2] - 2016年曾因"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TD-LTE)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2] - 两项国家重大研发项目完成验收 突破宽频连续覆盖毫米波多通道集成 高速扫描低噪声合成信号源等关键技术 开发出矢量网络分析仪和高频大带宽信道仿真器 [3] - 成功申请国家13重大专项 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式创新发展 [3] 财务与研发投入 - 2024年营业收入2.33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5.76万元 [2] - 全年研发支出1.04亿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4.63% [3] 业务战略与产品布局 - 推行"1+3"发展战略 "1"指持续建设无线通信测试仪器技术势能 "3"指三大业务方向:5G/6G通信 北斗导航 半导体射频测试 车联网通信测试 卫星互联网及低空经济通信测试 [2] - 推出mmWave5G空地一体化测试系统 低轨卫星互联网多终端测试仪等新产品 抓住智能网联车 低空经济 卫星互联网发展机遇 [3] 知识产权与海外布局 - 累计申请专利512项 其中发明专利352项 软件著作权169项 授权专利300项 国内外商标69项 [5] - 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受理8项海外专利 1项德国专利和3项美国PCT专利获授权 拥有海外商标30项 [5] 基建与人才计划 - G60科创走廊总部基地一期主体竣工 将建成集研发 生产 销售一体的未来科技总部经济综合体 [4] - 公布2025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上限1525.91万份 初始持有人不超过59人 [4]
创远信科(831961)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钢)
2025-04-25 00:0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饶钢全出席[5][6]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饶钢出席并主持[7] - 2024年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饶钢全出席[8] 报告与审计 - 按时编制披露2023 - 2024年多份报告[15] - 2024年度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7] 其他事项 - 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0]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公司规范运作[22]
创远信科(831961) - 监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00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监事会核查《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2]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该计划情形,编制程序合法[2] - 计划制定及内容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 计划实施意义 - 实施计划利于改善公司治理,吸引和留住人才[3] 后续安排 - 监事会同意该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创远信科(831961) -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00
股票期权注销 - 监事会核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 - 注销符合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1][2] - 监事会同意该注销事宜[2]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3]
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5 00:00
股票期权注销 - 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4110090份股票期权[2] - 因15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94160份[5] - 因2024年业绩未达条件拟注销3815930份[7]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不低于3.80亿元,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40项[9] - 2025年营收不低于4.40亿元,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45项[9] 审批情况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审议通过[2][4] 相关意见 - 注销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10] - 独立董事认为符合规定未损害利益[11] - 律师认为获授权,需办理登记披露[14]
创远信科:2024年报净利润0.12亿 同比下降64.71%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21:4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 09元 同比下降62 5 2023年为0 24元 2022年为0 16元 [1] - 每股净资产5 36元 同比增长1 52 2023年为5 28元 2022年为5 01元 [1] - 每股公积金2 12元 同比增长1 92 2023年为2 08元 2022年为2 01元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2 04元 同比增长1 49 2023年为2 01元 2022年为1 84元 [1] - 营业收入2 33亿元 同比下降13 7 2023年为2 7亿元 2022年为3 18亿元 [1] - 净利润0 12亿元 同比下降64 71 2023年为0 34亿元 2022年为0 22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1 66 同比下降63 99个百分点 2023年为4 61 2022年为3 14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2908 69万股 占流通股27 58 较上期减少1025 17万股 [1] - 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持有1245 94万股 占比11 82 持股不变 [2] - 吉红霞为第二大股东 持有711 52万股 占比6 75 持股不变 [2] - 李锦海 徐纬亮 王小霞 陈向民为新进股东 分别持有93 03万股 75万股 65 41万股 33 83万股 [2] - 上海东苑房地产开发集团 创金合信基金 杨孝全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退出前十大股东 原持股分别为471 28万股 338 04万股 246 52万股 236 60万股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5元含税 [3]
创远信科(831961)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00:00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 卒 V ・ | | --- | | 正文 . | | 本次注销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 | | l 本次注销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 | | 分论 | \ , ' ' / ' / ' / ' / ' / ' /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achenglaw.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24/25 楼(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大成DENTONS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
创远信科(831961)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4-25 00:00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远信 科"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