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通科技(832225)
icon
搜索文档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 ...
利通科技(83222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承诺人多种承诺行为[6]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和明确履约时限[8] 履行与监管 - 可能无法履约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担保[9] - 变更、豁免承诺需经相关程序审议[9] - 违反承诺有明确界定和处理措施[12][13]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薪酬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报股东会批准,高管报董事会通过即可[8] 薪酬构成 - 非独董按办法领薪,独董领津贴,高管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10][11] 薪酬调整 - 依据同行业、通胀、盈利和岗位变动等调整[14]
利通科技(83222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2] 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19] - 子公司及时准确向公司提供经营等信息[8] 管理原则 - 公司对子公司集权与分权结合管理[6] 财务审计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管理监督[14] - 公司审计部门可对子公司内审[14]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审计决定[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通过起生效[24]
利通科技(8322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7] - 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需遵守公平披露原则[12] 披露内容与时间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9]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月、九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7]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7]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27] 披露特殊情况 - 拟实施送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需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24]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23]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1] - 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2] 担保资助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8] 其他披露情形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45]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披露[46]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告知公司[49]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51]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52] - 开展新业务、在研产品或项目有成果或失败、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失优势需及时披露[53]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3]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3] 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55] - 内幕信息流转有严格审批程序[56]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有报告、通报流程[57]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62]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3]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4]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减薪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违规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有证据表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6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批评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6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法律等有关规定执行[67]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7] - 本制度由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68]
利通科技(83222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处理后有风险可豁免[8]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8][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9]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部门[11]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事项需审批,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审核结果处理 - 申请未通过审核或审批,公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1]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9]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日通知,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10]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1] 工作流程 - 下设日常工作小组提供财务等资料[13] - 审议薪酬方案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利通科技(8322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3] 沟通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含九项[7]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十一种[8] 说明会规定 - 六种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召开说明会应提前2日公告并及时披露情况[10] 职责规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0] - 工作主要职责有八项[13] - 活动中不得有八种情形[11] 人员与档案 - 从事人员需具备四项素质技能[14]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5] 答复时间 - 争议和投诉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答复[17] - 需提交董事会事项董事长30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5日[20]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