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8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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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2] 信息申报 - 新任或现任董事、高管需在相关情况发生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变动告知 - 董事、高管股票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8] 减持规定 - 减持符合规定时,董事会秘书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3个月内减持超公司股票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11]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告,董事会秘书披露结果[12] 禁止减持情形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等,董事、高管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特定期间董事、高管不得减持[14] 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票总数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5] 转让计算方式 - 董事、高管可转让股票数量以上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未转让计入次年[16]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16]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或卖出后6个月内反向操作[16]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7] - 董事、高管在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7] -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董事、高管不得买卖[17]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将给予调离等处罚[19] 制度执行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3]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两日公告并报备[13] - 解聘需理由充分,离任前完成移交[13][14]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4] 职责代行 - 秘书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并公告、报备[14]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协助秘书履职[16]
利通科技(83222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控制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3] 内控职责 - 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组织日常运行[6] 内控要素与目的 -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包括8个要素[8] - 内控活动目的包括保证经营合规、保障资产安全等5点[9] 业务环节与制度 - 内控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关联交易有控制政策程序[10] - 建立印章使用等专门管理制度,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11] 子公司管理 -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内控,进行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要求报告重大事项并分析财报[14]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内控遵循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7]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更新,交易时审慎判断并履行义务[17] - 审议关联交易了解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18] - 独立董事监督关联方资金往来,异常提醒董事会[19]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遵循原则,严格控制风险[21] - 章程明确审批权限,执行累计计算规定[22]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原则,注重效益[26] - 专户存储管理,签订协议,掌握动态[26] - 制定审批程序和流程,按用途使用[26] - 内审部门跟踪监督,每季度报告[26]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遵循原则,控制风险[29] 信息披露 - 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内容[31] - 建立保密制度,信息泄漏及时报告披露[31] 内审工作 - 内审部门每季度报告工作和问题[34][36] - 每年提交审计报告,对内控全面检查[35][36] 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资料出具内控自评报告[37]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37]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意见[38] - 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38] 绩效考核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39] 档案管理 - 内审部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保存时间[4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41]
利通科技(832225)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8:18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的职责, 规范经理的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漯 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
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18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 高效运作和审慎、科 ...
利通科技(8322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报备要求 - 披露年报、中报等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4] - 年报、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16] - 收购报告书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9]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21]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5]
利通科技(8322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利润超500万)[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超净资产10%的交易属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业绩预告和快报数据差异超20%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处理措施 - 年报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更正,差错更正需披露专项说明[12] - 调查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责任追究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7][19] 制度说明 - 其他定期报告参照执行,冲突按法规办,“以上”含本数[19]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
利通科技(8322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8:18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6《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 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
利通科技(8322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8: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范围与机构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等[6]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至少具备会计、法律、管理等一方面专业学识和经验,经专业训练,有分析、判断能力[10]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制度、评估内控有效性等,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13] - 审计部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审核凭证文件、列席重要会议等[14] - 审计报告可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15] 工作流程 - 审计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经审定后实施[18]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8] - 审计人员每季度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9]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内控年度自评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23]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报告[23]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及时对审计事项建立档案并整理归档[25] - 审计部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监督考核 - 公司对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对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27] - 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利通科技(8322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8:18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2.15《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合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