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8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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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09-18 18:58
4-4-1 4-4-2 4-4-4 4-4-5 4-4-6 | | 2022 年度 | NA LL A LL A / J / 1 / 1 / 1 / 1 / 1 / 1 / 1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73,575.05 | -24,606.37 | -12,825.21 |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 | | | | 税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 | | |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 9.996.472.17 | 3.940.862.28 | 5,318,487.61 | |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 | | | | 外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 | 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 | | | |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 | | | ...
开特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09-18 18:56
公告编号:2023-069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发行 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25 号文同意注册。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37 元/股,本 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为 1,8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7,553.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 授予华源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则 ...
开特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09-18 18:56
公告编号:2023-068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发行 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5 号文同意注册。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为 18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17,553.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
开特股份: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09-18 18:56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发 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125 号文 同意注册。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10 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证公告〔2023〕49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 (北证公告〔2023〕15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向不特定合 ...
开特股份:上市保荐书
2023-09-18 18:56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3-2-2 二〇二三年九月 3-2-1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开特股 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开特股份的委托, 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 ...
开特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2023-09-18 18:56
公告编号:2023-06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发行 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10 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 告〔2023〕15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 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3〕56 号),中国证券 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 ...
开特股份:发行保荐书
2023-09-18 18:56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宋德华、 施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释 3 | 义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保荐机构 ...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18 18:38
发行相关 -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2,700,000股,全额行使后不超过20,700,000股[10][45] - 发行后总股本为175,538,000股[10][45]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10] - 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10]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13] 业绩数据 - 2022年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9.9万辆和250.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2%和23.8%,2022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4%和2.1%[16]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增长35.13%和60.98%[16] - 2023年1 - 4月我国燃油车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16] - 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7.27%增长至2022年的25.40%[17]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年降影响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1.56%、1.23%和0.77%,对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 1.04%、 - 0.82%和 - 0.53%[19][72]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757.70万元、38,087.22万元和51,467.7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08.72万元、4,274.01万元和6,880.29万元[20][72] -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71.63%、74.69%和74.84%[21][7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30.23万元、12,034.99万元和16,4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56%、21.38%和23.33%[22][79] - 2022年资产总计705,924,787.85元,2021年为562,781,021.45元,2020年为497,618,532.71元[39] - 2022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51.59%,2021年为42.26%,2020年为38.36%[39] - 2022年营业收入514,677,663.32元,2021年为380,872,184.26元,2020年为277,577,015.73元[39] - 2022年毛利率为31.04%,2021年为32.78%,2020年为32.47%[39] - 2022年净利润77,058,853.78元,2021年为45,897,594.33元,2020年为30,874,530.84元[39]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76%,2021年为14.15%,2020年为10.32%[39]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股,2021年为0.30元/股,2020年为0.20元/股[39]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分别为26178.84万元、36294.58万元和50279.89万元[59] - 2021年净利润为4274.0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11%;2022年净利润为6880.2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46%[60] 股权结构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海法直接持有公司45,251,489股份,占总股本28.7242%,单独合计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9.2320%,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1.9644%[24] - 公司原股东中金景合曾持股5.1975%,其股份已过户至各合伙人名下[14] - 王惠聪持有发行人16,068,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0%,已确认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10][120] - 郑传发持有发行人549,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35%[121] - 郑冰心持有发行人3,440,5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8%[121] - 和瑞绅持有发行人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51%[121] 公司运营 - 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集团等汽车整车厂,威马、小鹏等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及国内外知名汽车热系统厂商[3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4项;技术人员15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8.35%[37][57][87]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车用电机功率控制模块及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8592.9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合计13592.96万元[64] - 公司产品出口美国被加征25%关税,报告期内出口美国销售收入分别为1447.16万元、2292.08万元和2482.3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24%、6.06%和4.84%[7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25.87万元、16672.54万元和25692.03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6.18%、29.63%和36.39%[77]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90%、16.67%和11.45%,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91.62万元、88.29万元和 - 234.42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3.03%、1.66%和 - 2.72%[81] - 公司及子公司依据政策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若资格未通过复审,将按25%税率缴纳[83]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0%、32.56%和30.88%,呈下降趋势[8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26.30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0.91%;建筑面积1,556.20m²,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为3.83%[23][9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用地抵押涉及的银行贷款和票据金额合计4,195万元[93] 未来展望 - 公司股票上市1个月内,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启动股价稳定预案[186] - 2024 - 2026年度公司对法利贝尔关联销售金额较2022年度下降幅度不低于30%、60%和100%[186] - 2023年8月1日起,公司参考国内售后客户平均价格或毛利率作为与法利贝尔关联销售定价依据[186]
关于同意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15 16:5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47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125号 主 题 词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 ...
开特股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3-09-14 22:01
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九州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 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