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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关于同意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13 17:07
证监许可〔2023〕2125 号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 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 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3年0 月 | 抄送 · 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址 | 券 ...
开特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22:01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公告编号:2023-063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传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 ...
开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22:01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调整信 公告编号:2023-062 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的相关内容,具 体如下: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
开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4 22:01
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3年9月4日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 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此次发行底价的修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 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 股转公司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 ...
开特股份: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4 22:01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5)发行底价: | (5)发行底价: | | 发行底价为 8.00 元/股。最终发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 | | 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 | 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 | 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 | 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 | | 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 | 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 | | 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 | 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 | | 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 | 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 | | 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 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87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4 18:08
业绩总结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增长35.13%和60.98%[14]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757.70万元、38087.22万元和51467.7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08.72万元、4274.01万元和6880.29万元[18] - 2022年资产总计705924787.85元,2021年为562781021.45元,2020年为497618532.71元[37] - 2022年净利润77058853.78元,2021年为45897594.33元,2020年为30874530.84元[37] 股权结构 -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2700000股,全额行使则不超过20700000股[8][43] - 发行后总股本为175538000股[8]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157538000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7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1.6137%[120] -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1.9644%[87] 产品与技术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4项[35][55][8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技术人员15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8.35%[35][55] - 公司“车载传感器研究中心”2022年被认定为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55] -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系列传感器产品销售收入位居前三[34][56] 市场与客户 - 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7.27%增长至2022年的25.40%[15] - 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集团等汽车整车厂及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和汽车热系统厂商[36] - 公司已进入比亚迪、吉利集团等全球汽车整车厂商供应商体系并形成稳定合作关系[68] 财务指标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年降影响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1.56%、1.23%和0.77%,对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1.04%、-0.82%和 -0.53%[17][70] -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71.63%、74.69%和74.84%[19][7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30.23万元、12034.99万元和164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56%、21.38%和23.33%[20][77]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0%、32.56%和30.88%,呈下降趋势[82]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万股,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项目投资,计划投资总额13592.96万元[61][62] - 公司发行完成后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173] - 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提升治理能力,节省费用支出,控制资金成本[173] - 公司制订了上市后未来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机制[173]
开特股份: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09-04 17:38
| í | 审计报告 … | | --- | --- | | í í | 已审财务报表 | | 1、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 | 合并利润表 3 | | 3. | 合并现全流量表 | | 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5. | 7-8 容立任传表 | | 6. | 利润表 9 | | 7、 | 现金流量表 …………………………………………………………………………………………………………………………………………………………………………………………………………………………………………………………………………… 10 | | 8.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9、 | 财务报关附注 . 13-96 | 4-1-1-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开特汽车电子 ...
开特股份: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09-04 17:3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5-1-1 致: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 报规则第 12 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 ...
开特股份: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04 17:38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宋德华、 施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释 3 | 义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保荐机构 ...
开特股份: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09-04 17:38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开特股 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九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开特股份的委托, 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 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