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8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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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董事换届公告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1 提名宋西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孙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石岩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邢丽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
民士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7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除本通知外,会议的召开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 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14:00。 ...
民士达: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9 19:54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87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官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申话: +86 (010) 6554 2288 审计报告 XYZH/2024BJAA5B0123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 ...
民士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冷敏娟)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7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冷敏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 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
民士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包敦安)
2024-03-19 19:5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包敦安为烟台民士 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 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4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
民士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19 19:54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 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适用本制度。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 括定期报告 ...
民士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 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
民士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9 19:54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 ...
民士达: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19 19:5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募集资金263,637,500元到账,净额246,728,726.92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52,776,988.04元,余额196,307,693.77元[3][4] 项目投入情况 - 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投入8,172,888.07元,进度4.62%[19] - 研发中心项目投入4,474,364.39元,进度14.91%[19]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40,129,735.58元,进度100.32%[20] 资金使用相关 - 2023年6月6日同意用9,435,446.83元置换自筹资金[9][20] - 2023年同意用不超20,000万元买理财,截至12月31日使用19,621.89万元[11] - 2023年度未变更用途,无闲置补流及票据置换事项[10][12] 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5] - 会计师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实反映情况[16]
民士达: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3-19 19:54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审议与执行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1] - 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未完成重审[7] 表决要求 - 普通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 - 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14]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