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8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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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8333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08 21:31
制度情况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制度目的是规范年报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4]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4] 责任追究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6] - 4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追究责任形式有5种[9][10] 其他规定 - 承诺人应守信履行承诺并及时披露信息[7]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7] - 制度生效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民士达(83339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1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或占3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经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决定[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由董事长决定[15] 担保审议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持股5%以下(不含5%)股东提供担保,比照为关联人担保执行,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6]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6] 信息披露与计算规则 - 及时披露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公告披露表决及表决权回避情况[17] - 提供财务资助以发生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则,其他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以前审议通过且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17] - 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根据金额提交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办理[18]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相应程序[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含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其他规则 - 部分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则,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21] - 与关联方进行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1]
民士达(8333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8 21:3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业务规则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 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
民士达(83339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1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烟台民士达特种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民士达(83339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8 21:3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67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选聘年度审计会计 ...
民士达(8333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08 21:31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5] 聘任与解聘 - 拟聘秘书候选人近3年受处罚需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6] - 正式聘任后及时公告并签保密协议[7]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解聘两交易日内公告报备[7][8] 职责代行 - 秘书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人员代行并公告报备[8] - 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职责内容 - 协助董事处理日常、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1] - 组织协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泄露和交易[13]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等工作[16][17]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支持配合[14][19] - 履职受阻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15] 报酬与考核 - 董事会决定秘书报酬奖惩并考核[22]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民士达(83339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1
利润分配制度 - 2025年7月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分配流程与审议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完成需重新审议[8] - 利润分配预案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方案按不同分配方式有不同表决通过要求[11]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论证后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4]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应在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民士达(83339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8 21:3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65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健全战略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监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 ...
民士达(8333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8 21:31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烟 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民士达(833394)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08 21:31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74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孔如意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 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聘任孔如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