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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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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30 14:17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背景及工作经验[8]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可连聘连任,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9] 总经理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内日常经营支出[12] - 总经理可决定不同金额标准的交易事项及关联交易[12][13][14] 总经理报告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9][20] - 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21]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至少每月召开一次[24][25] - 会议提前通知,记录保存不少于三年[24][25] - 总经理决策特定事项时应召开办公会[27] 细则相关 - 细则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31]
同心传动(83345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30 14:17
董事会秘书细则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 - 设1名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7] - 秘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8] 职责与任免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13]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连续3个月不能履职可终止聘任[15] 其他规定 - 聘任后两个转让日内发布公告并报备,细则通过日生效[13][20]
同心传动(83345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30 14: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支出3000万元以内(含),经相关流程报董事长签批[13] - 一次性支出超3000万元,报董事会审批[14]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7][9] 募投项目相关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0] 资金使用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8] 资金使用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注销,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超5%,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通过[26]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1]
同心传动(833454)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30 14:17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70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同意票数 7 票,反对 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止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 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第一章 总则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 ...
同心传动(8334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14: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7]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提名董事权[15] - 董事和高管任职条件适用法规和制度要求[16] - 议事规则抵触时以法律规定为准[22]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审议生效[23][24]
同心传动(833454)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6-30 14:17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内控制度要素 -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考虑目标设定等八个基本要素[9] 控制活动范围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等所有营运环节[1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控制架构等[15] 关联交易管控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7][18] - 公司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交易时审慎判断[18]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9]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责任[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 - 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损失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23] 对外担保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风险[22] - 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担保需提供[23][24]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规定使用和变更[27][28] - 募集资金使用需跟踪项目进度,按计划实施[27] 重大投资原则 - 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风险[30] - 重大投资需专门机构评估,监督执行进展[30][35] 信息披露工作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保密制度[33][34][35]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各部门配合报告[34] 内控检查与评价 - 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7]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形成内控自我评价报告[38] - 自我评价报告应包括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性等内容[39] - 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出具一次内控鉴证报告[39]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有异议时,董事会做专项说明[39] 绩效考核与责任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4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2] - 制度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43]
同心传动(83345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14:17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64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
同心传动(83345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30 14:1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55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 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
同心传动(8334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30 14:17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61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 ...
同心传动(83345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14:17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6][9]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有权批准特定金额内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1] - 董事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3] - 股东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3]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提供相应报告[15] - 报告有时间限制要求[15] 交易价格确定 - 关联交易标的不同价格确定方式不同[16] 表决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股东表决时应回避[13][17][19][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特定对象提供担保需经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20][22][23] 关联方信息管理 - 特定人员应告知关联方情况,名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建立更新[25]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可执行且按规定披露[25] - 休会期间关联交易可先执行后追认[25]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签补充协议[26] 关联交易披露 - 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披露需提交文件,公告含特定内容[29][30] - 成交价格差异大需说明原因[31] - 关联交易协议含特定内容,日常关联交易披露预计总金额[31] - 关联交易需说明目的及影响,披露累计交易金额[31]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32] - 公司可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2] - 预计范围内主要条件无重大变化可免执行部分规定[3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3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