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优机股份(833943)
icon
搜索文档
优机股份(8339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20:03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9] 内幕人员与管理 - 内幕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0] - 全体董事及知情人员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3] - 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14] 文件提交与保存 - 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7] - 应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至少保存10年[18] 责任追究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 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8] - 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操纵股价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其他规定 - 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17] - 发生重大事项除报送登记表还需报送备忘录[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优机股份(8339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20:03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3]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六年[15]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5]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任期届满前可依程序解除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委员会职责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 - 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23] - 遇特定情形应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4]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召开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29]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0]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协助[30][3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公司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9] 独立董事责任保险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审议[33]
优机股份(8339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03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 现金分红条件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4个条件,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14] 审议与实施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5] - 调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制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 相关文件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9日[27]
优机股份(8339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4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四川优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优机股份(8339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81 | |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 ...
优机股份(8339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 理主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 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 ...
优机股份(8339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79 | |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 ...
优机股份(8339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四川优 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 ...
优机股份(83394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03
制度通过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 披露情形 - 拟披露信息不确定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6]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6] 处理流程 - 业务部门申请,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批[7] - 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审核决定[8] 后续管理 - 决定处理的信息档案保存10年[8] - 信息泄露当天书面报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披露[9]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业务责任追究机制,考核违规人员[12]
优机股份(8339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20: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