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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精密(83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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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精密(83672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利润分配情形 - 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进行不分配利润[10]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比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比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占比20%[12] 分红总额要求 - 合并资产负债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内盈利,现金分红或近三年总额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14] 高送转定义 - 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送转[15] 分红安排 -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5]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8] 股利派发与披露 - 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0] - 应在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20]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3]
吉冈精密(8367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人员应出席[11]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并公告相关内容[1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公开[14] 官网专栏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16]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多类主体[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十项[9] - 沟通方式包括多种[10] 说明会情形 - 存在五种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制度和核查落实[1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6]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等多项内容[1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专线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20] - 现场来访投资者需做好记录并签署承诺书[2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0]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2]
吉冈精密(83672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8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15: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无 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吉冈精密(8367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23:17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1名董事长[6] 审议要求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3][14]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2]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2]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其他规定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5] - 列席董事会的总经理等无表决权[25] - 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通报执行情况[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30]
吉冈精密(8367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1 23:17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解聘、聘任或辞职需2个交易日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9] - 规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10] - 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报备[10]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是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12]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3] 履职保障与要求 - 履职受妨碍可向北交所报告[14] - 应督促签署提交声明及承诺书[14] 细则生效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吉冈精密(8367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1 23:17
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总经理履职 - 任职不符条件应一个月内离职[7] - 每年向董事会作一次年度工作报告[19] 办公会议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16] - 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16] 绩效与薪酬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22]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22]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吉冈精密(8367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构成 - 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高管薪酬含基本工资等[9] 薪酬调整与发放 - 薪酬随经营状况调整,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
吉冈精密(8367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是关联自然人[7]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未达董事会标准,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有关联关系提交董事会;超标准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8]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6]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18]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8] 日常交易处理 - 每年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规定审议并披露执行情况,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6] 生效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吉冈精密(8367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制定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定[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 基本程序为提议、配合、选聘、审查、报批、签约[9] 评价要素与管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协议明确责任[11] 改聘与监督 - 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15] - 审计委员会督促核查财务报告[18] 信息披露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9]
吉冈精密(83672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7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5.04: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相关 方的承诺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 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