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83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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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精密(8367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留存档案,其他部门配合[6] - 现场来访建规范化档案,活动后2日完成归档[6] - 档案保存10年,到期可按需销毁[8] 信息披露 - 活动记录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6] - 泄漏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6] 借阅交接 - 人员借阅需审批登记,不超一周[7] - 承办人员变动应交接档案[8]
吉冈精密(83672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1 23: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特定情况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11] 投票及当选规则 - 投票权份数计算及限制,违规投票无效[12] - 董事按票数排序当选,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不足等情况处理方式[14][15]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以上”含本数[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8]
吉冈精密(836720)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津贴规定 - 津贴范围为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享受[5] - 津贴按年发放,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算,为税前标准[5] - 差旅费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5] 发放规则 - 按实际任职时间发放,出现特定情形可不发[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
吉冈精密(8367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23:17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其他规定 -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做决策前期准备[14] - 不定期开会,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17] - 细则依国家法律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吉冈精密(836720)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1 23:17
公司决策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股东相关 - 中小股东定义为除特定主体外的其他股东[10]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征集股东会表决权[11]
吉冈精密(8367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1 23:17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会议不定期,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吉冈精密(83672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9票同意[3] 披露原则 - 审慎确定披露暂缓、豁免事项,范围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6] 豁免情形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消除原因后说明情况[8] 登记报送 - 登记相关事项,定期报告后10日内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8][9] 审批流程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事项填审批表,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超10年[11]
吉冈精密(83672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正《内部审计制度》,表决9票同意[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是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工作安排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年末提交报告[10] - 年末两个月内提交下一年计划和年度报告[11] - 审计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15] - 接到意见3个工作日反馈给相关单位[15] - 反馈送达1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15]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0] - 至少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审计范围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21][22][23][24][25] 报告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41] 报告处理 - 审计委员会形成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决议[40] - 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42]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或拒不执行,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处分[3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49][50]
吉冈精密(8367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1 23: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公司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获董事会通过[2]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不定期会议[5]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不定期会议提前两日,紧急或全体同意不受限[5] 会议要求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委托出席视同出席[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6] 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7] 其他事项 - 会议可研究提名任免董事等公司事项[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表决一人一票,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吉冈精密(8367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23:17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10]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相应规则推举主持人[2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推行累积投票制[3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3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