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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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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20:48
上市情况 - 2023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265万股,价格10.38元/股,募资1.31307亿元,净额1.1518453405亿元[2] 项目进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投资进度64.46%,投入2225.73万元[4][5]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进度84.10%,投入6783.43万元[4][5] 项目延期 - 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延期至2026年8月,因引入AI复杂度上升[7][8][9]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因住建部政策要求[7][10][11] 资金情况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等账户合计余额26564016.96元[5] 审批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5] - 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16]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
2025-07-31 20:4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8]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8]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多样,关联委员回避[15][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提交董事会[19] 其他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制度自通过日生效[17][20]
华信永道(8375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31 20:4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现金分红规则 - 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重大资金支出[12] 其他规定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审议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19]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20]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需形成书面记录保存[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华信永道(8375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20: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审计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情况[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后两月分别提交年度内审计划和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范围包括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实施,重点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审计监督 - 审计部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2]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12][13] 报告与说明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财务报告内控年度自我评价报告[14] - 公司聘请会计师审计可要求出具内控鉴证报告,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专项说明[14]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建立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16] - 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16][17] - 内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追责[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
华信永道(8375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31 20:47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66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核工作,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华信永道(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20: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18]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 董事撤换规定 - 任期内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11] - 任职期内董事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2] 董事会职权与授权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2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8]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应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14]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需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7]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5]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应暂缓表决[47]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结合方式召开,非现场按规定计算出席人数[39] - 会议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委托出席董事也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41]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举手等,电话或视频会议应录音录像,口头表决与书面签字效力相同[42] - 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董事会秘书统计,主持人宣布或通知表决结果,超时表决视为弃权[4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决议违反规定董事担责,异议记载可免责[45] - 董事需对会议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9]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9] - 本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华信永道(83759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31 20: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媒体负面报道等多种信息[4][5]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5] 工作组织与职责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6][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等[6] 信息报告与处置 - 一般舆情向组长汇报,重大舆情或报监管部门[9] - 一般舆情灵活处理,重大舆情会议决策部署[9][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华信永道(8375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31 20: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出具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交易决策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决定[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2%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决定[16] 担保及其他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7]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审议[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半数以上、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责任董事赔偿[26] - 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等责成改正,损失由其赔偿[26]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
华信永道(8375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31 20:47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67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信 永道(北京)科技 ...
华信永道(83759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31 20:47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提名规则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持股数与选举董事人数之积计算[9]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不足时按不同情况补选或二轮选举[11][12]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