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83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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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8376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2 19:47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7票同意[3]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10]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1] - 辞职生效、离任审查及移交手续规定[11][12]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报酬奖惩由董事会决定[14][15][18] 制度相关 - 制度拟定、修改、生效、解释等规定[20]
明阳科技(83766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6:《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 子、孙公司。 第三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 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与运作 第四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 ...
明阳科技(83766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8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3]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14]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专项说明等文件[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15]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规应纠正并披露[15]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改正披露[15]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到标准需及时披露[23] - 召开股东会需提前通知并披露决议公告[23]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8]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0]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22] 关注金额标准 -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关注[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2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需披露[2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经审核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0] - 披露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0]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32] - 相关部门草拟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累计计算达标准需披露进展[25]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应披露事项[37][38]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1]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2] - 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管理[42]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3]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3] - 重大事项筹划应采取保密措施,信息失控需公告进展[43] - 第三方公告影响公司需立即披露[44]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及保密制度[4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47]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制作、审核、审定签发等流程[4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8] - 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且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9] - 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0] - 参股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0] - 出现特定情况将追究责任[5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55]
明阳科技(8376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16]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 - 收购报告书披露后10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8] 信息管理 - 大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8] - 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24] - 未公告数据按情况处理[24]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担责受处罚[29] - 处罚结果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并公告[29] 制度说明 - 制度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明阳科技(8376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9:4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章 ...
明阳科技(8376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适用于董高人员,含内外部董事、独董及总经理等[5][6] 薪酬原则与构成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五项原则[8] - 内外部董事、独董及高管薪酬构成与发放方式不同[8] 薪酬计算与发放 - 薪酬自批准任职起算,按实际任期发放,公司代扣税[9] 其他规定 - 需披露薪酬,报销董事合理费用,违规有处罚[8][9]
明阳科技(8376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9:4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
明阳科技(8376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12日生效并实施[29][30]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2] 部门职责 -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9][12] - 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手续并执行严格借款、审批和付款手续[12] - 财务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定期向董事长提交书面报告[16] 项目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按投资单位调研、总经理办公会初审等程序办理[13] 理财与回收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财务部门专人跟踪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7]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收回或核销、转让对外投资[19][20] 人员委派 - 对外投资组建非控股合作、合资公司应派人员任董事,控股子公司应派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22]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对子公司审计[25] - 公司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25]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7] 资料管理 - 公司投资有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归集、存档[29]
明阳科技(8376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2 19: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9] 保存期限与评价要素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13]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0] 其他规定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 审计人员有服务年限限制[18] - 应披露相关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再被选聘[19] - 制度与规定抵触以法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2]
明阳科技(8376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4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8][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1]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同意[12]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4]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不计入表决权总数[17] - 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7]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需2/3以上同意[18][19]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以上[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