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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8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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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870204)交易公开信息
2023-12-21 18:43
| | 公告日期 | 2023-12-21 异常期间 无 | | | | | --- | --- | --- | --- | --- | --- | | | 成交数量 沪江材料(870204) 连续竞价 7606465 | | 成交金额(万 | | 9872.15 | | | (股) | | | 元) | | | | 涉及事项 当日收盘价跌幅达到-20%的前5只股票 | | | | | | 买/ |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 | 买入金额 | 卖出金额(元) | | 卖 | | | | (元) | | | 买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2587227.96 | 12996 | | 买2 | 机构专用 | | | 1982411.38 | 2178645.44 | | 买3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 | 1691199.89 | 1345171.79 | | 买4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证券营业 | | | 1421414.26 | 515649.09 | | | 部 | | | | | | 买5 | 国泰君安 ...
沪江材料: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20 19:12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2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 | 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 | | --- | --- | | 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 | 减持计划; | | 况; |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 | | (四)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 | 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 | | 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 | 况; | | 体减持情况。 | (四)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 | | 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通过北交所和全国 | 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 | | 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 | 体减持情况。 | | 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 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通过北交所和全国 | | | 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 | | | 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 ...
沪江材料: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2-20 19:12
增资情况 - 公司拟对惠州沪江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8000万增至10000万[3] - 增资占2022年末总资产4.02%,净资产4.60%[5] - 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5]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4][6] - 属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子公司业绩 - 2022年惠州沪江营收0元,净利润 - 43.78万元[14]
沪江材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20 19:12
制度修订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投资审议 - 5种情况投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如资产超总资产50%[8] - 5种情况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如资产超总资产10%[10]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11] 投资管理 - 确定方案考虑现金流量等选最优[13] - 变更实施方案需经审查批准[13] - 实施后派驻代表跟踪管理[14] - 处置投资资产须经决议通过[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投资遵循信息披露制度[20]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7]
沪江材料:股东大会制度
2023-12-20 19:12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4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南京沪江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沪江材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0 19: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8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沪江材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0 19:11
制度审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决策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由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14]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担保管理 - 公司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4] - 担保合同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登记备案与注销[21]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21] - 财务部及时通报担保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22] - 财务部门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23] - 财务部加强对担保期间借款企业跟踪管理并报告情况[23]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履行义务,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25] - 担保事项纠纷经授权以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处理[2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5]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沪江材料:承诺管理制度
2023-12-20 19:11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8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 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他承诺人以及 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
沪江材料: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2023-12-20 19:11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9 (二)辞职原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 号)提出的"确定独立董事合理兼职的上市公司家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投入",结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综合考虑个人 实际情况,袁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 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袁建新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袁建新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 ...
沪江材料: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2023-12-20 19:11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6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任命刘笑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 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原独立董事袁建新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足三 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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