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昇药业(870656)
icon
搜索文档
海昇药业(87065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04 22:17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8]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9]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10] 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11]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额外登记[10][11] - 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12] - 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3]
海昇药业(87065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04 22:17
制度审议 - 本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6] - 股东对任一议案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对其他议案有效投票视为弃权[10] - 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超规定视为弃权[10] - 同一股东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特殊处理 - 需回避或承诺放弃投票股东的投票,公司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11] 信息披露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应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情况[11] 征集表决权 - 公司董事会等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征集表决权[12]
海昇药业(8706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4 22:17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方[10][12]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聘请中介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 - 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规定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金额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2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双方协商确定[16] 关联交易操作 - 交易双方按协议约定计算和支付价款,财务部门跟踪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19]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关联交易价格或取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并充分披露定价依据[1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在会前披露关联关系,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并解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审议表决[3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32]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2] 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性 - 关联董事或股东未披露关联关系或回避表决,不影响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时决议有效,影响则无效需重新表决[23] 关联方资金限制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3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不得以下列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如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5][27] 关联方占用资金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等造成损失情况,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36]
海昇药业(8706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4 22:17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内部审计定义与部门 -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多方面开展的评价活动[5]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9] 内部审计职责与基础 - 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资料、反舞弊等[12]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与财报相关业务环节[13] 内部审计要求与报告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5] - 每年向董事会至少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5] 缺陷处理与违规追责 - 发现缺陷督促整改并审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披露[15][16] - 违规人员和组织个人将被追究责任[18]
海昇药业(8706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04 22: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7] 需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6]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件需报告[17] - 停产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9]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30%需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需报告[22]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5] - 突发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5]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6] 制度说明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2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海昇药业(8706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4 22:17
制度规定 - 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高人员信息变化等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11] - 每次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公司上市1年内董高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严重追究法律责任[20]
海昇药业(8706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4 22: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选聘要求与方式 - 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良好执业质量记录[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选聘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1] 文件保存与改聘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改聘应合理,按程序选择拟聘任事务所[14] 信息披露与更换时间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海昇药业(870656)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4 22:17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7] -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8] 提名与召集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8]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与审批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制度审议 - 本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海昇药业(87065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04 22:17
承诺管理制度 - 承诺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应在规定平台单独披露承诺事项[8] - 公开承诺需含具体内容及明确履约时限[9] 承诺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按承诺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9] - 因客观原因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方案[9] 审议与承接 - 变更、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0] - 公司被收购时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11] 披露与落实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1] - 信息披露负责人复查及督办落实[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海昇药业(8706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4 22:1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26]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6] -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19]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审议披露[37]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披露[38] - 实际执行超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需就超出事项审议披露[3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2] 股份相关披露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告知公司[46] - 控股股东等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52] 其他资产与人员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0]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预计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应经部门核对审核、董秘评估审核、董事会履行程序后发布[55]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草拟,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后披露[56]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拟、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57]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及保存相关文件[59] 信息披露平台 - 公司披露信息应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公共媒体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网站[68] 审计相关 - 公司定期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6]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78] 信息知情人 - 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4]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4日[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