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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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标(8731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本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28]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8][7]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担保除外)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审批[17] 关联交易计算与审议方式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7]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已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17] 关联交易原则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原则,价格或收费不应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审议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23][24]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25]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5][26]
中纺标(87312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子公司管理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旨在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5] 子公司管理要求 - 子公司应依法设股东会、董事会,公司通过股东会提名选举董事[8] - 子公司需建内控并适时修订,重点工作汇报,重大事项审批备案[10] - 子公司设立等及时办产权登记,对外担保需审批[11][13] - 子公司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3][15]
中纺标(873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薪酬制度审议 - 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制度原则 - 遵循责权利对等、市场化、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5][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8]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其他按制度执行[10] 实施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
中纺标(8731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0 20:33
制度通过情况 - 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15]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17]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3] 细则实施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和修订[19] - 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9]
中纺标(87312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5-052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 ...
中纺标(8731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30 20:33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为重大差错[8] - 净资产、收入、利润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为重大差错[8][9]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方向或幅度差异大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超20%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1]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重大诉讼等为重大差错[9]
中纺标(87312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三个条件[1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监督与说明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16]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17] 股利派发与披露 - 公司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
中纺标(8731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0 20:33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5-06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
中纺标(8731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30 20: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选聘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及聘任期限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9]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需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注变更事务所情形[14] 改聘与选聘时间 - 事务所执业有重大缺陷应改聘[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中纺标(8731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0 20:33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5-066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