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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佳精密(9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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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佳精密(92000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4 19: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2] - 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有可操作性且符合法规[7] - 承诺事项须有明确履约期限[7] - 承诺人应诚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未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责任[11] - 承诺无法履行,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信息[11] 变更豁免 - 除特定情况,承诺变更或豁免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两会审议[12] 特殊情况 - 承诺人财务恶化可能无法履约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9]
鼎佳精密(920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9:16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法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10] 召集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11] - 董事会等有权提提案,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变更[15]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5] - 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变更,变更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关联交易决议由非关联股东以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2]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22]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1]
鼎佳精密(9200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4 19: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总经理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董事会授权 - 总经理可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事项[8] - 总经理可批准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不足1000万元事项[8] - 总经理可批准交易标的营收、利润、净利润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指标10%或不足规定金额事项[8] 关联交易批准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9]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0.2%关联交易[9]
鼎佳精密(920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4 19:16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二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制定相关股份管理制度议案[2] 人员申报 - 新任或离任董事、高管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上市未盈利前,董事、高管特定前股份自上市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11]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买卖限制时间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12]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3个月内减持超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17] 变动报告与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 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6] - 董事、高管减持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和修订[22][23]
鼎佳精密(9200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4 19: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0][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相关违法违规限制[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多方面内容[19]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19] - 独立董事遇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0] - 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2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5]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2]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2]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32]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并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33] 审查与生效 - 北交所收到公司报送材料后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29] - 北交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30]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35] - 制度由股东会批准、修订[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鼎佳精密(9200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超300人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7]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规则 - 2025年9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2][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达股东会权限应提交[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议案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超权限报股东会[31]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则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3]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鼎佳精密(9200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4 19: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有金额、性质等标准[9] - 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对应情形[10]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业绩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责任追究 - 适用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5] - 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12] - 7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2] - 特定人员特定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13] - 特定情形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4] 处理方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多种[15] - 特定人员可附带经济处罚[15]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其他规定 - 承诺人按承诺内容履行并及时披露信息[18] - 公司责任追究不替代责任人其他法律责任[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
鼎佳精密(920005)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9-04 19:16
证券代码:920005 证券简称:鼎佳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4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3.05:《关于修订<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 ...
鼎佳精密(92000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4 19:16
证券代码:920005 证券简称:鼎佳精密 公告编号:2025-113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
鼎佳精密(9200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4 19: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投资决策 - 控股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5] - 资产总额超50%等情况投资交股东会审议[8] - 资产总额超10%等情况投资交董事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投资管理及资金筹措等事务[12][13][14] 审计评估 - 股东会审议股权类投资需审计,报告有效期6个月[14] - 股东会审议非现金资产投资需评估,报告有效期1年[14][15] 投资处置 - 七种情况可处置对外投资,权限同批准权限[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