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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9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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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10-18 18:13
4-4-1 | 글 | | | | --- | --- | --- | | 应当向贝 | | | | 正书序号: 00118 | | | | 涂改 | | | | 法定 | | | | 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 | | | | 不得伪 | | | | 行注册会议 | | | | 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计 | | | | PLR | | | | 80 | | | | ર્જ | す | C | | 木艺 | 合伙) | | | 场 | | | | 比霍式业文 3 京财会许可 [2013] 0067号 ] 北流出出品费 | 比作入エロガ2013年10月25日 | | | 前事 | | | | 组 织 形 式特殊普通合伙 | 执业证书编号:1010032 | 首 席 合 伙 人 肖厚发 | | 计 | 主任会计师: | | | 称: | 41 | | | 普 | 经 | ళ | 4-4-8 4-4-5 | 编制单位: | | | 单位: 元 市神:人民币 | | --- | --- | --- | --- | | 序号 |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1 | 非流动能 处置损益,包括已 ...
科拜尔:发行保荐书
2024-10-18 18:1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本保荐人")接受合肥科 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公司"或"发行人")委托, 作为科拜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 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并指定保荐代表人 朱培风先生、吕涛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 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遵循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要求 ...
科拜尔:上市保荐书
2024-10-18 18:13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3-2-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合肥科 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发行人"或"公司")委托, 担任科拜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
科拜尔: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10-18 18:13
发行股份情况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081.8129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327.2514万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 -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244.084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4489.5233万股,发行数量占比27.71%[4]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6.3625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发行数量20%,占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17.39%[4] - 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5] 战略投资者情况 - 国元证券承诺认购150,000股,限售期6个月;其余9家战略投资者各承诺认购223,736股,限售期12个月[8][10] - 国元证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锁定期6个月[20][21] - 国泰君安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锁定期12个月[28][29] - 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锁定期12个月[35][36] -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锁定期12个月[42][43] - 上海晨鸣本次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52] - 首正泽富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58][59] - 第一创业证券本次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75] - 宽投资产本次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80][85] - 盛泉恒元本次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94] 公司关联情况 - 国元证券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19] - 国泰君安与发行人、主承销商无关联关系[26] - 安徽联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除特定关系外与主承销商、发行人无其他关联关系[34] 核查情况 - 主承销商核查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96] - 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97] - 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97] - 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禁止性情形[97]
科拜尔:法律意见书
2024-10-18 18:13
公司基本信息 - 科拜尔设立于202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3070万元[21] - 科拜尔股票于2022年6月29日起挂牌,2023年6月14日起进入创新层[23] - 科拜尔共有4名发起人,现有股东5名[49][51] 财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076.32万元、30585.61万元和38771.48万元[199] - 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01.33万元、4136.51万元[193] - 2022年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57%、23.53%[193]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56.3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为20677.72万元[31][193] 上市相关 - 2023年11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3] - 2023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议案[14][15]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100万股,不超过1081.8129万股[31]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31] -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32][19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股本3245.4385万股,肥西产投持股5.41%[5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姜之涛、俞华合计控制89.98%股份表决权[53] - 公司持有材料科技和科拜尔材料科技100%股权[64][65] 关联交易 - 2020 - 2021年与姜之涛、合肥科之创等进行材料科技股权转让[72][73] - 2020 - 2021年向合肥百汇塑料科技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及转让设备[70][74] - 2020 - 2021年与合肥百汇塑料科技、合肥科拜耳塑料科技有资金拆借[78] 资产与资质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拥有4处不动产权、14项专利、8项注册商标、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8][90][91][92] - 公司持有2023年11月30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197] 员工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136名员工中122人参加社会保险,120人缴纳住房公积金[117][118] - 2023年1 - 9月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2.44万元,2023年度共支付223.11万元[79][200] 项目情况 - 塑胶材料生产项目原环评年产规模1800吨,2022、2023年度超规模,2023年12月新环评报告表获同意[112] - 年产5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项目投资12236.2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2988.16万元,拟分别投入募集资金12236.22万元、2988.16万元[124]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125] 合规情况 - 转贷行为已整改,自2021年4月起无新增转贷情形[80] - 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规定[111][115] - 报告期内未因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受处罚[120] - 2021年劳务派遣用工整改规范,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121]
科拜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10-18 18:13
4-3-1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3 | | --- | --- | --- | --- | | 序号 2 | 内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 | 项:1 4-13 | 4-3-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ittps//WWW.rsm.globa 容诚专字[2024]230Z2282 号 本报告仅供科拜尔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拜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 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拜尔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董事 会编制的 2024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拜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
科拜尔: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2024-10-18 18:13
合肥科拜尔第 分有限公司 7-1-1-1 程(草案) 章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the are a t the control | 1 | 2 | | --- | --- | | | 0 1 |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股份转让 | 第三节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第六节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第一节 | 监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
科拜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10-18 18:13
公告编号:2024-053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372 号文批复同意注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1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081.8129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4,327.251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人授予国元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244.0848 万股,发 ...
科拜尔: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10-14 22:02
上市进程 - 2023年12月27日通过安徽监管局辅导验收[1] - 2023年12月28日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2] - 2024年10月11日收到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4][5]
关于同意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10-14 09:46
关于同意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267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4〕1372号 主 题 词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等有关规 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 并按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