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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入选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的...
2025-09-15 18:4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申报的“数据驱动的高端矿山装备智能工厂”被认定为工信部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5] - 构建“6 + 1 + N”数字化应用体系,打造23个数字化应用场景[5] - 自主开发建设三维参数化研发设计云平台等[6] 其他新策略 - 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打通生产环节数据通道,实现设计与生产高效协同[7] - 本次认定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7]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2025-09-15 18:46
案件情况 - 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矿研院为上诉人[4] -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666,508.69元由矿研院负担[7]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为124,022,007.12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律师费[4] 担保情况 - 刘继才以江门嘉洋51%股权向矿研院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6] - 《补充协议》约定矿研院担责后可承继江门嘉洋抵押物[6] 公告披露 - 2023 - 2025年公司多次披露对外担保涉诉及进展公告[5][6]
中信股份(00267) - 2025 H1 - 电话会议演示
2025-09-11 19:00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普通股东应占利润为59.8亿元,同比增加5.5%[4]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6.7亿元,同比下降1.6%[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2.5万亿元,同比增长3.5%[28] - 2025年上半年,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增加至2.96万亿元,同比增长12.6%[40] - 2025年上半年,CITIC证券的收入为330亿元,净利润为1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和30%[36] - 2025年上半年,现金回收率上升至106%,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22] 用户数据 - 2025年上半年,海外收入达到658亿元,同比增长15%,占总收入的17.9%[10] - CITIC农业在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的杂交水稻市场份额分别达到40%和27%[7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CITIC Offshore Helicopter成功进行了全球首个2吨eVTOL在海上油气平台的测试飞行[7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上海普陀项目以21.68亿元的价格成功出售给普陀区政府[78] - CITIC环境在澳门接管了Coloane污水处理厂,成为澳门最大的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78] 负面信息 - 2025年上半年,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为297亿元,同比下降12%[14] - 先进材料部门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1637.02亿元,同比下降1.9%[54] - 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84亿元,同比下降22%[54] - 新消费部门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235.24亿元,同比下降2.9%[63] - 新型城镇化板块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144.37亿元,同比下降32%[73]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75亿元,同比下降36%[73] - 总资产为3404.18亿元,较2024年底减少0.8%[73] - 资本支出为7.91亿元,同比下降62%[73] 其他新策略和有价值的信息 - 2025年上半年,融资成本为58亿元,同比下降16%[13] - 资产轻型业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同比增长12%,达到326亿元,占金融业务收入的23.3%[9] - CITIC金属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637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31%至人民币14.5亿元[58] - CITIC重工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40亿元,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和6.4%[48] - CITIC Dicastal的铝轮销售同比增长9.5%,海外铝轮销售同比增长11.1%[49] - 先进智能制造部门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272.77亿元,同比增长7.1%[41] - 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45亿元,同比增长353%[63] - 工程业务新签合同价值达到202亿元,同比增长50%[75] - 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额80亿元,同比增长60%[75] - 公司提醒潜在投资者和股东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79]
中信股份试解市值管理“相对论”: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超300亿,但PB仅0.4倍
搜狐财经· 2025-09-10 16:10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688亿元,归母净利润312亿元,同比下降2.8% [2] - 每股收益1.07元,每股股息0.20元,同比增长5.3%,分红总额58.18亿元 [3]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权益7646.8亿元,总市值约3500亿港元,市净率0.4倍 [3] 业务板块结构 - 金融板块营收1397.75亿元(占比37.9%),归母净利润283.84亿元,同比增长1.8% [5] - 实业板块营收2289.4亿元(占比62.1%),归母净利润76.62亿元 [5] - 金融板块利润为实业板块的3.7倍,跨境金融业务表现突出 [7] 金融业务亮点 - 中信银行人民币跨境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63% [7] - 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在港保荐12单IPO,规模135亿港元 [7] - 华夏基金(香港)推出全球首支人民币计价代币化基金 [7] 实业板块细分表现 - 先进智造:中信重工新能源装备营收增长765%至8.12亿元;中信戴卡铝车轮销量4510万件,海外销量增11.1% [8] - 先进材料:中信泰富特钢特种销量368.8万吨;中信泰富能源发电量增130%至19亿千瓦时;中信金属铌产品市占率80% [8] - 新型城镇化:中信建设海外项目预售超90%;中信海直完成全球首次2吨级eVTOL海上试飞 [8] - 新消费:隆平高科杂交水稻在巴基斯坦市占率40%;中信国际电讯澳门5G用户达80万户,增29% [8] 战略转型方向 - 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聚焦ROE提升与资源配置优化 [11] - 实施金融"强核"工程与实业"星链"工程,发展新质生产力 [10] - 加强"一带一路"布局,构建"要出国/来中国找中信"综合服务平台 [10] 市值管理举措 - 通过分拆上市(如中信金属)释放子公司价值 [13] - 构建金融板块协同机制,形成"投行+商行+投资"联动模式 [12] - 精细化资本管理为金融子公司节约资本64亿元 [12] AI技术应用 - 中信银行"仓颉"大模型投产16个智能应用 [14] - 中信证券债券智能助手降低获客成本 [14] - 南钢"元冶"大模型缩短研发周期30% [14] - 未来规划"点线面体"AI发展体系实现跨产业协同 [14]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09-09 17:22
担保情况 - 2025年8月为工程公司申请开立保函200万元,为建安公司申请6.57万元[4][7] - 截至2025年8月31日,为工程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5542.42万元,建安公司4601.14万元,设备工程公司3.15万元[4][8]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涉及借款本金12402.20万元及利息等[4][5] - 2025年拟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不超80000万元担保额度,以下子公司不超151000万元,合计不超231000万元[6] -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3489.3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92%[20]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担保预计总额度为231000万元,占25.54%[20]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30274.13万元,占3.35%[2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2489.35万元,占1.38%[20] -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20] 子公司情况 - 工程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3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10] - 建安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9日,注册资本8800万元[11] - 2025年6月30日工程公司总资产44747.81万元,总负债32540.89万元,净资产12206.92万元,1 - 6月营收11262.25万元,净利润 - 1856.66万元[13] - 2025年6月30日建安公司总资产34569.28万元,总负债24532.20万元,净资产10037.08万元,1 - 6月营收14395.36万元,净利润25.06万元[14] - 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4][14] 其他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9] - 为工程公司开具保函促进其开拓市场和保障项目履约[16] - 为建安公司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符合法规要求,保障项目履约[18]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9-09 16:38
担保情况 - 为河南合力科技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反担保[4][6][11] - 2025年对河南合力科技新增担保额度5500万元,可用新增500万[6] - 截至公告日,为河南合力科技担保余额4300万元[4]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4.85亿元,占比40.28%[5][13] -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78.90亿元,占比30.31%[13]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为0[5] 被担保方情况 - 河南合力科技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717.06万元,负债6792.85万元,净额7924.21万元[9] - 2025年上半年营收13720.83万元,净利润 -734.42万元[9] 担保相关期限 - 担保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9月9日 - 2026年8月4日,保证期间三年[11] 反担保情况 - 河南合力科技股东河南合力等提供反担保,湖南福天兴业、翟文分别承担11.42%、37.58%连带责任[11]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公司章程
2025-09-05 18:17
股本与股份 - 公司于200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6509101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165091011股,均为普通股[5][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9][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25% [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规定[22][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9][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公司一个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60天通知[175][176]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5 18:15
离职制度 - 2025年9月制定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3]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自报告收到时生效[6] 履职补选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6]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5 18: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有4名执行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2] 董事任期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重大交易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重大交易事项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特殊事项审议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3] 董事长授权 - 董事长可获授权在闭会期间批准单次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值5%的资产抵押[17] - 董事长可获授权在闭会期间批准单次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贷款[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22] 提案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交议案[26]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发出定期会议通知前征求董事意见形成提案[28] - 董事会提案内容要与法律等规定不抵触且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26] 临时会议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36] 通知变更 - 书面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23]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4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通过[41] 决议冲突 - 不同决议内容和含义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4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可采取现场、电子通信、现场与电子通信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42] 暂缓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4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内容[4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4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5 18: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重大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0]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0]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超5%[1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4]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5]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6]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9]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0][41][4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9] 规则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过”“前”不含本数[51]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53] 人员构成 - 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有4位执行董事、6位非执行董事、6位独立非执行董事[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