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0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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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284.87%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19:5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72.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95%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减少284.87% [1] - 2025年第三季度每股基本盈利为0.16元人民币/股 [1]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

2025-10-27 19:3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8] - 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0:00 - 11:00[7]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7]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7] 投资者参与信息 - 2025年11月12日至18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7] - 预征集方式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7] - 可在说明会当天在线参与,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12][13] 参会人员信息 - 参加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阮洪良、总裁阮泽云等[11]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变更註册资本、取消监事...

2025-10-27 19:34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6]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42,919,281股变更为2,342,879,281股,注册资本由585,729,820.25元变更为585,719,820.25元[7]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8] - 取消监事会后公司拟增设1名职工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由原8名调整为9名[8]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10] - 公司修订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4项治理制度[12][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内资股(A股)为1,901,164,281股,占股份总数的81.1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441,71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8.85%[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18]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需提前十四日通知全体董事[40]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4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47]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8]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9]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49]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和上市地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除外[51]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1]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7 19:33
营收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7.27亿元,同比增长20.95%;年初至报告期末124.64亿元,同比减少14.66%[8]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4.83亿元,同比减少287.33%;年初至报告期末7.59亿元,同比减少47.8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亿元,同比减少284.87%;年初至报告期末6.38亿元,同比减少50.79%[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9亿元,同比减少269.34%;年初至报告期末6.26亿元,同比减少49.72%[9]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24.64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46.04亿元,同比下降14.65%[25]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6.50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3.01亿元,同比下降50.09%[26] 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2亿元,同比减少25.03%[9]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2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30.17亿元,同比下降25.03%[29]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49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4.57亿元,同比增长225.96%[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3,977,891.87元,去年同期 -4,242,860,171.80元[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499,300.68元,去年同期 -135,304,914.00元[3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4,993,687.64元,去年同期 -1,376,779,020.88元[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66,633,373.32元,去年同期4,102,537,278.72元[30] 资产负债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19.10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29%[9]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3,822,026,986.72元,2024年12月31日5,294,894,127.46元[22]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3,376,915,180.27元,2024年12月31日2,595,254,216.48元[22]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2,518,488,866.52元,2024年12月31日13,877,046,036.11元[22] - 2025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29,391,993,033.84元,2024年12月31日29,042,751,997.70元[22]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41,910,481,900.36元,2024年12月31日42,919,798,033.81元[22] - 2025年应付利息3026.59万元,2024年3619.70万元,同比下降16.38%[23] - 2025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52亿元,2024年22.94亿元,同比下降45.41%[23] - 2025年长期借款73.85亿元,2024年70.92亿元,同比增长4.13%[23] - 2025年实收资本5.86亿元,2024年5.8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23] - 2025年未分配利润104.52亿元,2024年98.14亿元,同比增长6.50%[2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339户[15] - 阮洪良持股439,358,400股,占比18.75%[16] - 阮泽云持股350,532,000股,占比14.96%[16] - 姜瑾华持股310,081,600股,占比13.23%[16] 其他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40,000股限制性股票,10月24日办理完成[19][20] - 预付款项变动比例273.59%,因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13] - 其他应收款变动比例 -40.24%,因收回保证金及押金[13] - 存货变动比例 -30.36%,因原材料及产成品减少[1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9,480,618.83元,去年同期3,200,000.00元[3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7,555,047.11元,去年同期84,488,448.30元[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62,696,454.23元,去年同期5,699,709,308.16元[3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55,561,049.13元,去年同期7,262,695,731.55元[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70,511,029.63元,去年同期8,936,665,139.71元[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75,010,330.31元,去年同期9,071,970,053.71元[30]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5-10-27 19:32
会议信息 - 2025年10月10日发通知,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6] - 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6]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6][7]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5票同意[8][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管理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6] 信息传递与报备 - 公司内幕信息传递需经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批准[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备忘录[18] -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应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20] - 公司发现知情人违规应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1][23] 档案保存与异常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22] - 非公开信息外泄应立即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5][26] - 重大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应报备知情人档案[18]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9]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9:3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及诉讼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资产及股权变动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15][16][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16][18]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或面谈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信息报告责任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18] -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投资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总裁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19]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9
制度制定 -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相关机构[10]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9][10]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1] - 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12]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3][14]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4] 职责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6] - 公司指定董秘办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6] 活动规范与人员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信息关注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要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信息并反馈[17]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档案管理 - 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8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5]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16]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后与最新预计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0]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常设及接待机构[30] - 董秘办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39] - 总裁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秘办汇总整理,财务信息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39][40] - 重大信息报告时,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董秘办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42] - 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长或总裁需确认重大事件并授权办理[44]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秘办审核方可发布[4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涉及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47] - 董事长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50]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53] - 内部审计机构需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3]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5]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需受处分[56]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7]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其他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3] - 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H股用中英文[58]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7
制度核心 - 制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往来[6]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交易不占公司资金[9] 责任分工 - 董事等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是防占用第一责任人[14][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等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15] - 财务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支付审查程序[15] - 内审部监督检查经营和内控提意见[16] - 独董每季度了解情况,异常提请处理[17] 清偿追责 - 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需股东会批准[17][18] - 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时相关人员被罢免追责[21] 制度附则 - 制度以有关规定为准,“以上”含本数[23][24] - 制度自批准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