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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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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 日照港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1: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会监事6人 实际参会监事6人 董事会秘书出席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锁旭升主持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 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 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 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1] - 监事会保证报告内容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根据最新监管规定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公司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不再适用 [2] - 现任监事职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解除 此前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2]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 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因素 [2] -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2] - 方案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日照港: 日照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21:09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14:00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A股股东(证券代码600017)可参与表决 [5]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 [2][3]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网络投票 首次需完成身份认证 [4] 参会登记与安排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30-11:30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5][6] - 参会需携带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 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 - 会议联系人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电子邮箱rzport@vip.163.com [6]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5]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6] - 重大事项发生后原则上不超两个工作日内披露[9]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五个工作日披露[10] - 年度盈亏性质改变30个工作日内披露审计报告及财务信息[12]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本金兑付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2]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等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7]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等需披露[8]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20%需披露[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4] 信息披露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1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6] 信息披露渠道与保密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或其他媒体[21] - 公共媒体宣传与信息披露有关内容不得早于公司信息披露[21] - 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21:03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成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委托出席 - 成员可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3] - 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3]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10年[15] 职责与建议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2]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0]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多项职权[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部分业务并承担责任[17] - 财务总监分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拟定多项财务方案[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24] 决策权限 - 公司交易未达标准时总经理可做审批决定,关联交易未达标准时总经理也有权审批[10] - 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研究,达标准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实施[32] - 公司对外担保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29] -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包括高管及相关人员,会议需形成纪要[28][29]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并提交方案[30] 其他规定 - 总经理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36]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38]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39] - 审计委员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规性,可提罢免建议[4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5]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21:03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证券部工作要求与职责 - 工作人员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15] - 准备会议材料、协助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16]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上交所网站等[6] 信息披露与联系方式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7]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交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2] 会议与活动要求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7]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9]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征集问题、安排非交易时段等,参与人员有要求[9][10][11] - 公司接待调研机构及个人应妥善开展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签署承诺书[13] 档案管理与责任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20] 其他规定 - 调研机构及个人研究报告等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公司证券部要核查[15] - 公司应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记录活动相关内容[15] - 公司应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等,可举行“上证e访谈”[16]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涉及敏感信息应告知关注公告[19]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应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0] - 公司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21]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23] - 文件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8-27 21:0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3] 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发布渠道 - 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3] 特定信息处理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7] 自愿披露信息 - 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需符合要求[9]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之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之前发出通知[21] 股东持股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0]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32] 信息披露工作机构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组织和管理证券部承担披露工作[32]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3] 部门配合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信息披露工作[35] 特定情况处理 - 发生特定情况需在2日内另行指定联络人[36] 报告送达时间 - 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拟披露事项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三日内送达董事审阅[42] 议案披露时间 -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拟披露事项议案,若需股东会批准,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内披露[42] 控股股东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8] 保密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2] 回复限制 - 公司对股东问询回复限于已公开披露信息[55] 差错追究 -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差错按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57] 执行规定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62] 时间格式 - 信息披露时间和格式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执行[63] 办法解释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63]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21:03
会议召开 - 经超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可召开,紧急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通知时限限制[7] - 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0] 会议决议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1] 会议表决 - 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1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制作记录,与会独立董事及记录人签字,含会议信息等内容[9] - 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10年[10] 制度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08-27 21:03
法务审计部职责与管理 - 法务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人员需具备多专业知识和业务胜任能力,定期培训[5] - 职责包括对财务收支等多项事项审计[6]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工作流程 - 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提交审阅[12] - 审计实施三日前下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直审[12] - 鼓励举报,属审计范围核实后可直接审计[13] - 推行审前公示制度[13] - 审计组提初步结论,必要时调整方案[14] 被审计单位反馈与整改 - 被审计单位对意见稿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5] - 15天内报整改方案,90天内报报告和证明材料[17] 审计工作开展方式 - 可抽调骨干、聘请专家组成联合审计组[19] - 有就地、报送、远程审计方式[20] - 委托中介审计项目安排专职人员全程参与[21] 奖惩规定 - 对遵守法规单位提表扬和奖励建议[22] - 对成绩显著审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3] - 对妨碍审计等行为及时处理[23] - 对不履行程序审计人员按规定处理[23] 其他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0] - 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