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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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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选举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 2025-09-12 22:13
公司治理变动 - 日照港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锁旭升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2]
日照港:聘任董枫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 2025-09-12 20:40
公司人事变动 - 日照港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枫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公司章程
2025-09-12 20:33
公司基本信息 - 2006年9月1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万股,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5653888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75653888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75653888股,其他类别股0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23][25]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21]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0]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5]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3]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人[8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90]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1]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或超15亿元人民币[11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含)[11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4]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超过八年,最长不超十年[12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28]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131]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严重困难公司[1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3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4]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3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36] - 债权人接到通知应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36]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20: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长选举与任职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不得由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担任[7] 交易审议情况 - 六种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经特定程序审议[13]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0]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21]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结合方式进行[21] 提案审议 - 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提案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记名投票,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5] 表决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规定时限后下一工作日通知董事[25]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按制度执行[2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27]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未签字未说明视为同意[27] 职权授权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各专门委员会按议事规则执行[26][27]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7]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情况[28]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9] 董事会经费 - 董事会经费含多项费用,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预算,董事长批准执行[31]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本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35]
日照港: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9:17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港口服务占比93.1%[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6.9%[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3.21元[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99亿元[1]
日照港:聘任董枫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19:17
人事变动 - 王玲玲因工作调整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1] - 董枫枫被聘任为新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1] 财务结构 - 公司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港口服务占比93.1% 其他业务占比6.9% [1] 市值情况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99亿元 [1]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2 19: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19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622,410,897股,占比52.7501%[3]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监事6人全部出席,董秘出席,4名非董事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数1,568,044,137,比例96.6490%[6]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1,567,187,455,比例96.5962%[7] - 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议案,A股同意票数1,602,898,639,比例98.7973%[20]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见证律所是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结论为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2]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公司章程
2025-09-12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3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75653888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40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3075653888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7]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权利义务相同[20]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与表决等权利,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20][25]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2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51] 决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5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3]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5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7]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人[81]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6]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7]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当年利润分配不超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0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7][9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10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6]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八年,特殊情况不超十年[121]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2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选举2名以上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度[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7] - 关注到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证其享有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26]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 - 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提交述职报告并最迟通知时披露[1]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09-12 19:02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50%等条件之一的股东为控股股东[3] 职责与原则 -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司独立性[6] - 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职责[7] - 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9] 独立性维护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9][10] - 维护公司机构独立,不干预机构运作[11]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2] 资金与股份管理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3] - 买卖股份应遵守法规,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4] - 出售股份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4] - 质押股票应评估风险,维护公司稳定[2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16] - 出现多种情形时需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7] - 对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露需通知公司公告[19] 控制权转让 - 转让控制权前需调查拟受让人情况[26] - 转让控制权时应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平稳过渡[26] - 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未解决前一般不转让股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