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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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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8] - 年审前后审阅公司财务报表[8] - 财务报告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审计办公室职责 - 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3] 工作细则实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0]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信息披露 - 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年度述职报告[25] 会议相关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和知情权[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其他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0]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0]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2]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3]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小组与职责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5]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事项[7]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细则实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万东医疗(600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负责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特定股东及董监高等[8] - 董事等变动、股份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5] 登记备案 - 知情人获悉信息5个工作日内填登记表备案[10] - 填知情人关系、信息阶段及报送依据等[1][2] 信息披露 - 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3] 违规处罚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轻重处罚[15] - 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16]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通过之日实施[18] - 国家有新规按要求执行,必要时修订制度[18]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3] 会议制度要点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4]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6] - 七类事项应经会议审议[7] 会议组织与管理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反映审议意见[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9]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3] - 公司设立三名独立董事[18] 董事任期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5] 选举罢免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4] 授权与担保 - 董事会授权总裁在1000万元以下预算内日常经营项目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13] - 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13] 独立董事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2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2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29]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委托出席 - 董事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且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5]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8] 关联董事表决 - 关联董事涉及事项表决时需回避,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全体董事半数时,由全体董事就相关程序性问题决议,再由股东会对交易作决议[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利润分配决议 - 董事会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0]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33] 人员限制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或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8]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需其先述职和自我评价[12] - 根据评价结果和政策提报酬及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2] 下设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资料等[6]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七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通讯表决[1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举董事和聘任总裁前提建议和材料[11] 工作细则实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6]
万东医疗(60005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适用对象与责任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应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 - 投资者关系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7] - 公司财务等部门应配合确保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及时披露[8]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应建立报告制度并明确重大信息范围[9]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重大事项公告[10]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完成[13] - 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结束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文件[13] - 交易金额达标准的特定交易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预计亏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发布首次风险提示公告[14] - 重大风险情形达规定金额标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特定情形发生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公告[16]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投资者关系具体编制,各部门配合[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会议[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投资者关系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19][20]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24] 财务报告报送时间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6]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负责人应书面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8] 公开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30]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网址为www.sse.com.cn[30]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记录及已披露信息文本原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2] 处分备案与制度执行 - 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处分相关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6] - 公司信息披露事宜按本制度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培训与未尽事宜处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3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37]
万东医疗(6000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8: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 司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 公开、透明。 第四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以投入产出效益为原则,处理好投入时机、 投入资金、投资进度及项目效益间的关系。 第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