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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6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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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关于公司部分药品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拟中选的公告
2023-11-07 17:34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3-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1 月 6 日,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 组织的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公司部分产品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药品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药品通用 | 药品适应症 | 规格包装 | 拟中选价格 | 拟中选数量 | 拟主供地区 | 拟备供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 (元/盒、瓶) | | | | | 华润赛科药 业有限责任 | 奥美沙坦 酯氢氯噻 | 适用于高血压的 治疗,适用于单用 奥美沙坦酯或氢 | 每片含奥美沙 氢氯噻嗪 | 16.38 | 34.576万片 | 广东、湖南、 | 四川、云南、 | | | | | 坦酯20mg与 | | | | | | | | |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关于收购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02 17:34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博雅生物已解除对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 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9.681%股权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9月27日,公司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雅生物")、江西博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贵州天安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收购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064)。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向江西博雅医药投 资有限公司、博雅生物分别支付8,068.67万元、4,949.11万元股权转让 款,付款比例为整体交易金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2023-11-01 18:47
2023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互动方式 四、公司出席高管人员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董事长:陆文超先生 独立董事:刘宁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范彦喜先生 五、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 1、请问贵公司前三季度输液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 回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双鹤近几年在输液基地建设、产线 升级、自动化效率提升、精益运营、成本节降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前三季度输液整体毛利率 53%,较去年同期增长 5.7 个百分点,主要 受益于成本下降和产品结构调整影响。今年因一季度疫情放开、需求 量增加等影响输液销量大幅增长,其中 BFS 输液、直软输液销量同 比增长分别达 40%、44%。 1 2023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
华润双鹤(60006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华润双鹤药业营业收入为231.17亿元,同比增长2.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0亿元,同比增长24.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03亿元,同比增长19.73%[5]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948元,同比增长24.4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2%,较上年同期增加10.31个百分点[6]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9.13亿元[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754.59亿元,同比增长5.44%[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629.86亿元,同比增长5.43%[23] - 净利润为107.31亿元,同比增长4.9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03亿元[25] 股东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3,077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最多[8] - 股东杨建忠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830,000股[10] - 股东陈火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187,000股[10] - 股东林建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421,700股[10] 公司收购及投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了收购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的议案[11] - 截止2023年9月,天安药业其他应收账款中对应博雅生物金额为76,564,389.25元[11] - 中国银行委托理财金额分别为200,000,000.00元、100,000,000.00元、200,000,000.00元、120,000,000.00元、280,000,000.00元,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12][13][15][16][17] - 浦发银行委托理财金额为200,000,000.00元,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18]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7,563,780,508.88元,较2022年底增长399,819,607.19元[20]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483,682,187.7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6,106,432.58元[21] - 公司负债合计为3,503,592,729.6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49,298,218.41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华润双鹤药业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为362,763,161.57元[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达到2,050,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216,700.4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10-26 17:5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 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上 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 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10-26 17:58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 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 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以 下简称"超募资金")的资金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关于2023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3-10-26 17: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 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六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 1-3 季度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减(%) | 减(%) | 增减(%) | | 输液 | 2,440,226,716.26 | 1,136,782,121.45 | 53.41 | 20.15 | 7.02 | 5.71 | | 非输液 | 5,026,002,636.36 | 2,194,748,855.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10-26 17:5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润双鹤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营单位、控股子公司和本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不 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文件、音像制品、 光盘等资料,但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 管理制度》规定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10-26 17:5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 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本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及时地报告、归集和管理,提高本公司的决策力、 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同时保证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本公司派往所属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各部门、运营单位、控股公司 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 本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参股公司 ...
华润双鹤:华润双鹤《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10-26 17:56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并依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