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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60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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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安通控股: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担保范围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行为[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决策[1] 被担保对象审查 - 公司需核查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并评估偿债能力后决策[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反担保[6] - 财务中心负责调查被担保方经营/财务状况,通过初审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7] 审批程序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等七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1][12] - 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批关联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1] - 对频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可按资产负债率70%为界分类预计年度担保额度[12] - 合营企业担保额度可在满足净资产10%单笔调剂等条件下进行内部调剂[14] 担保管理 - 财务中心负责资信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风险监控[23] - 需定期核对担保合同有效性,发现异常合同时需立即报告董事会[24] - 被担保方出现经营恶化时需启动应急预案,债务违约时需立即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6][27] - 发现债权人恶意串通时可主张担保合同无效[29] 责任人义务 - 违规担保决策将视情节追究董事、高管及财务人员责任[33][34] - 擅自提供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及处分[35][36]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9][40]
安通控股: 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裁 1 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首席运营官 1 名,并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总监 1 名,协助总裁工作。 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 ...
安通控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人选进行审查和建议 [1]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4] - 委员会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并可连任,缺额时需按程序补足 [5][6][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3][12] - 需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的建议 [13] - 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13] 决策程序 - 委员会需研究公司对董事及高管的需求情况,通过内部或外部渠道广泛搜寻人选并形成书面材料 [17] - 选任程序包括搜集候选人背景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召开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前1-2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17] - 公司需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人员不得干预其职权行使 [14][15]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或随时通过电话/邮件通知 [18][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包括通讯或现场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3][2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但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25][35]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委员需在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 [36][37] - 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董事会可否决违反规定的方案,会议内容需严格保密 [28][29][39]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30]
安通控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 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 ...
安通控股: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 年 7 月 11 日,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 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 股")33,33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股份;同日,中外运集运与中国化 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 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 82,90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无限售流通股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 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 33 号"))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 银行-国新股 ...
安通控股: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为完善治理机制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制定独立董事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1] - 公司管理层需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年度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 年报编制与审计流程 - 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1] - 独立董事需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安排,重点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1] - 公司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并留存书面记录[2]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需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提议程序、表决权限等,并可要求补充或延期审议[2]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董事会需采纳[2] -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信息保密,严防内幕交易[2] 年报确认与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时需陈述理由并披露[3] - 独立董事可经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外部审计或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 - 独立董事需编制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3]
安通控股: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总则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需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1] - 公司股东指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所有股东 [1] 投票前的准备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网络投票系统相关工作 [2]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及审议事项 [2] - 年度股东会提案需提前10天提出 临时提案需按原通知顺序编号并公告 现场临时提案不被列入表决事项 [2] - 股东会延期、取消、增加临时提案等情形需在召开2个交易日前补充公告 [2] - 公司需在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 [3] 投票流程 - 股票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投票起始日前1交易日的9:15-15:00 [3] - 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结算公司等 [3][4]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平台时间为9:15-15:00 [4] - 公司根据一码通账户、股东姓名、证件号码确认多个账户是否为同一股东持有 [4] 投票结果统计与公告 - 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 公司可委托其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 [5] -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可行使全部账户表决权总和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视为全部账户投出相同意见 [6]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 否决议案或重大事项需当日提交公告 [6]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7] - 公司需聘请见证律师对网络投票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并披露 [8] 其他规定 - 本办法批准与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8]
安通控股: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 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 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
安通控股(60017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1 23:03
股权交易 - 2025年7月11日中外运集运大宗交易增持安通控股33,334,334股,占总股本0.79%[2][5] - 中化资管转让82,908,988股给中外运集运,占总股本1.96%,交易总对价265,308,761.60元[2][5][22] - 招商港口转让39,000,000股给中外运集运,占总股本0.92%[2][5] - 国新股票宝33号转让178,500,000股给中外运集运,占总股本4.22%[2][5]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前招商港口持股288,817,293股,占总股本6.83%[3][5] - 权益变动后中外运集运持股333,742,322股,占总股本7.89%[3][5] - 权益变动后招商港口持股249,817,293股,占总股本5.90%[3][5] - 权益变动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83,852,868股,占总股本13.80%[4][7] 公司信息 - 招商港口注册资本为249,907.4661万元人民币[11] - 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12] -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8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至2033年12月18日[13][14] -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15] - 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0万美元,营业期限至2027年[16]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至2053年4月17日[17] - 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5,714.2857万元人民币[19] - 国新证券注册资本为584,070.2569万元人民币[20] 其他要点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4] - 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等构成一致行动人[3][6][7]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第一大股东[27] -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无实际控制人[27] - 中化资管股份转让协议需获国资部门批准,两笔协议转让待上交所合规确认及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29] - 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将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