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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6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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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动保龙头风采依旧,全面革新再起航
国投证券· 2024-03-21 00:00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共110多种疫苗和40多种诊断试剂[1] - 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我国动保企业传统龙头,历史悠久底蕴充足[9] - 公司拥有5家核心子公司,分别生产口蹄疫疫苗、反刍动物疫苗、猪用基因工程疫苗、家禽水禽疫苗、宠物疫苗及宠物用品、无针注射器[11] 业绩数据 - 公司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分别实现营收15.3/12.2亿元,同比分别-13.9%/+10.0%[1] - 公司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1/2.9亿元,同比分别-44.9%/+37.2%[1] - 预计公司2023-2025年实现营收17.5/20.1/23.3亿元,同比增速14.6%/14.9%/15.7%[4] - 预计公司2023-202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7/3.7/4.5亿元,同比增速30.2%/35.5%/22.0%[4]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2328.8百万元,较2021年增长15.7%[125] - 2025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9.5%,较2022年增长5.7%[125] - 公司2025年预计ROIC将达到15.0%,较2021年增长2.0%[125] - 固定资产周转天数预计2025年将降至223天,较2021年减少35.0%[125] - 公司2025年预计负债权益比将达到21.7%,较2021年增长5.9%[125] 产品及市场 - 公司产品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主要分为猪用疫苗、禽用疫苗、反刍动物疫苗、宠物疫苗和诊断试剂[13] - 公司猪用疫苗产品包括金OA、伪狂宁、蓝立优、金圆支等,主要用于预防生猪传染性疾病[14] - 公司禽用疫苗产品包括鸡新城疫疫苗、禽流感疫苗、鸭瘟疫苗等,主要用于禽类传染性疾病的预防[15] - 公司在2021年兽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猪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也位居第二[10] - 公司口苗批签发量保持行业内领先地位,2023年达142次,占比为23%[60] - 公司反刍产品收入占比快速提升,已成为公司第二大板块[66] - 公司布病疫苗销售增速喜人,2022年销售量同比增长超过100%[67] - 公司2022-2023年取得了多个产品的突破性进展,包括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疫苗等[95] 研发及技术 - 公司2022年研发端投入达到2.0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30%[84] - 公司前瞻性布局核酸疫苗技术,mRNA疫苗平台具有广阔前景,有望成为未来核心竞争力[86] - 公司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持续深化mRNA疫苗布局,引入专家人才提升内部团队科研水平[87] - 公司对非瘟研发方面稳步推进,亚单位疫苗应急评价进展顺利,多条研发路线并进[88]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联合开展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研制,技术路线多组分纳米颗粒结合纳米载体[90] - 公司对非洲猪瘟病毒抗原蛋白进行mRNA疫苗表达验证,展现良好保护效果,基因缺失疫苗具有较高保护性和安全性[91]
生物股份: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9:49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内建中券意字第【008】号 致: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郭瑞鹏、王磊(以下称 "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 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 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9:49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 工业园区金宇大街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13,564,7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7.987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翀宇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3-06 17:18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三月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张翀宇董事长 | 序号 | 会议议程 | 文件号 | | --- | --- | --- | | 1 |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人员到会情况及会议召开的合法有 | | | | 效性,介绍会议主要议题,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 | | 2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 | 文件之一 | | | 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文件之二 | | 4 | 股东发言、讨论 | | | 5 | 填写表决单后休会,由现场选出的计票人进行表决单清 点,由现场选出的监票人监票,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 | | 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 | | 6 | 公布表决结果 | | | 7 |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17:47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 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 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 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 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2-28 17:4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 1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 实到独立董事 4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申嫦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宇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并通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2-28 17:44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根 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相关授权的有效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28 17:44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 街 1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生物股份_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23 18:06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股票代码:60020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NYU BIO-TECHNOLOGY CO., LTD.)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 宇大街 1 号)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3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生物股份"、"公司"、"发行人")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和申报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说明: 1、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金 ...
生物股份_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1-23 18:0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 四)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四年一月 7-3-1 я ' I THE STI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敬启者: 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 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 发行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所就公司申请本次发行出具了"嘉源(2023)-01-608"号《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嘉源(2023)-01-609"号《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23)-01-67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