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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6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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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21:12
公司代码:600201 公司简称:生物股份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嫦娥
2024-04-25 21:1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嫦娥) 本人申嫦娥,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会议内容后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独立和公正地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申嫦娥女士,管理学博士(会计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工作,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 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非上市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耿明
2024-04-25 21:1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耿明) 本人耿明,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会议内容后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独立和公正地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耿明女士,硕士研究生。2007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 金会北京代表处副主任;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间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高 级顾问、全球流行病行动网络中国区高级顾问;20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5 21:1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 | --- | --- | --- | | 年度) | | | | | 所得税费用 | 45,443,000.77 | 20,311.27 | 45,463,312.04 | | 净利润 | 200,141,556.92 | -20,311.27 | 200,121,245.6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106.39 盈余公积 -64.59 未分配利润 -40,657.37 少数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5 21:11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 扬州优邦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拟为控股 子公司辽宁益康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具体担 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 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优邦") 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益康"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变更了 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5 21:11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 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 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3,630,790.16 元,截至 ...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桂红
2024-04-25 21:11
本人张桂红,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会议内容后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独立和公正地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张桂红女士,农学博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2002 年至今在华 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工作,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生 猪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广东省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主 任,深圳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院长。张桂红女士担任金宇生物 ...
传统动保龙头风采依旧,全面革新再起航
国投证券· 2024-03-21 00:00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共110多种疫苗和40多种诊断试剂[1] - 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我国动保企业传统龙头,历史悠久底蕴充足[9] - 公司拥有5家核心子公司,分别生产口蹄疫疫苗、反刍动物疫苗、猪用基因工程疫苗、家禽水禽疫苗、宠物疫苗及宠物用品、无针注射器[11] 业绩数据 - 公司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分别实现营收15.3/12.2亿元,同比分别-13.9%/+10.0%[1] - 公司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1/2.9亿元,同比分别-44.9%/+37.2%[1] - 预计公司2023-2025年实现营收17.5/20.1/23.3亿元,同比增速14.6%/14.9%/15.7%[4] - 预计公司2023-202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7/3.7/4.5亿元,同比增速30.2%/35.5%/22.0%[4] - 公司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2328.8百万元,较2021年增长15.7%[125] - 2025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9.5%,较2022年增长5.7%[125] - 公司2025年预计ROIC将达到15.0%,较2021年增长2.0%[125] - 固定资产周转天数预计2025年将降至223天,较2021年减少35.0%[125] - 公司2025年预计负债权益比将达到21.7%,较2021年增长5.9%[125] 产品及市场 - 公司产品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主要分为猪用疫苗、禽用疫苗、反刍动物疫苗、宠物疫苗和诊断试剂[13] - 公司猪用疫苗产品包括金OA、伪狂宁、蓝立优、金圆支等,主要用于预防生猪传染性疾病[14] - 公司禽用疫苗产品包括鸡新城疫疫苗、禽流感疫苗、鸭瘟疫苗等,主要用于禽类传染性疾病的预防[15] - 公司在2021年兽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猪用生物制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也位居第二[10] - 公司口苗批签发量保持行业内领先地位,2023年达142次,占比为23%[60] - 公司反刍产品收入占比快速提升,已成为公司第二大板块[66] - 公司布病疫苗销售增速喜人,2022年销售量同比增长超过100%[67] - 公司2022-2023年取得了多个产品的突破性进展,包括猪圆环病毒2型亚单位疫苗等[95] 研发及技术 - 公司2022年研发端投入达到2.0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30%[84] - 公司前瞻性布局核酸疫苗技术,mRNA疫苗平台具有广阔前景,有望成为未来核心竞争力[86] - 公司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持续深化mRNA疫苗布局,引入专家人才提升内部团队科研水平[87] - 公司对非瘟研发方面稳步推进,亚单位疫苗应急评价进展顺利,多条研发路线并进[88]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联合开展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研制,技术路线多组分纳米颗粒结合纳米载体[90] - 公司对非洲猪瘟病毒抗原蛋白进行mRNA疫苗表达验证,展现良好保护效果,基因缺失疫苗具有较高保护性和安全性[91]
生物股份: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9:49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 内建中券意字第【008】号 致: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郭瑞鹏、王磊(以下称 "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 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 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