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6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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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朗科技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此前已有股民胜诉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3 19:02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导致该期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3] -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投资者索赔状态与条件 - 针对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1][3] -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3][5]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1][4] - 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资格 [3][5] - 此前,法院已判决部分公司股民胜诉并获赔 [2][5] 律师背景与案例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其曾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 [1][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3][5]
卓朗科技(600225)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及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导致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 [1][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 [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8% [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1.26% [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08% [2][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27% [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2日,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3] - 前期已有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判决胜诉,且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判定的赔偿款项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卓朗科技已有投资者获赔,其余投资者维权索赔还可加入
新浪财经· 2026-02-10 16:47
维权进展与司法判例 - 近期一批投资者在针对卓朗科技的索赔维权中已获得赔款,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加入索赔,依据同案同判原则后续流程将大大加速 [1][5] - 2025年9月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9月10日部分原告投资者收到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的损失核算报告,标志着赔偿进入定损阶段 [1][5] - 2025年9月30日,法院对卓朗科技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投资者胜诉,并明确要求被告方赔偿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1][5]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区间为:于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6] 违法事实与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于两方面 [2][6] - 第一方面为财务造假,在2019年至2023年间,公司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手段大幅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虚增营收金额巨大,在相关年份占披露营收比例最高达72.46% [2][6] - 第二方面为信息披露重大遗漏,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高达4.91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 [3][7] 退市风险与法律责任 - 由于上述违法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多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款,卓朗科技面临退市风险 [4][8] - 证券市场遵循退市不退责原则,上市公司即便因违法违规导致退市,其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不会消失,企业身份变化不影响投资者维权诉求的合法性 [4][8]
卓朗科技索赔已有调解,此类投资者还可加入
新浪财经· 2026-02-04 15:39
公司财务造假与退市事件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3月6日摘牌退市 成为退市新规后首家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1][2] - 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5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 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9.95亿元人民币 占该两年披露的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7.85% [2][3]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6亿元人民币 占该两年披露的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6.31% [2][3] 投资者维权进展 - 相关投资者维权案件已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审理 后续同类型案件将依据“同案同判”原则获得更快判决 [1][2] - 符合于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可参与维权索赔 [1][3] - 尽管公司已退市 但其法律主体仍在运转 不影响投资者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3]
54只退市也能索赔的股票名单汇总(统计至2026.2.2)
搜狐财经· 2026-02-03 19:4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指出,投资者对已退市的公司进行索赔,其法律依据并非公司退市本身,而是公司在退市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3] - 根据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的统计,截至2026年2月2日,存在信披违规且在诉讼时效内的可索赔退市公司共计54家[4] 可索赔的法律前提 - 投资者对退市股票进行索赔,核心前提是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例如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隐瞒重大诉讼或债务等[3] - 实践中,绝大多数退市的公司都存在违规行为,这为投资者提供了索赔的机会[4] 可索赔公司名单及关键信息 - 根据统计,共有54家存在信披违规且在诉讼时效内的退市公司可索赔,名单包括东方通、龙宇股份、卓朗科技、鹏博士、东方集团、江苏吴中、首航高科、华仪电气、普利制药、浙江富润、海越能源、三盛教育、左江科技、鹏都农牧、华铁股份、长江健康、未来股份、阳光城、太安堂、园城黄金、上海易连、超华科技、青岛中程、长药控股、中国中期、亿利洁能、紫天科技、元成股份、鸿达兴业、鼎龙文化、国美通讯、庞大集团、越博动力、新野纺织、贵人鸟、辅仁药业、宋都股份、博天环境、爱迪尔、世纪星源、威创股份、恒立实业、富通信息、深天地A、世茂股份、立方数科、高鸿股份、爱康科技、奥维通信、东旭光电、天茂集团、东旭蓝天、康得新、嘉凯城[4] - 部分公司已有投资者通过诉讼或调解获得赔偿,例如海越能源、未来股份、长药控股等[14][15][17][24] 主要违规事项类型 - 财务报告造假是这些公司最常见的违规类型,具体表现为年报造假、定期报告造假、半年报造假等,涉及公司包括东方通、龙宇股份、卓朗科技、鹏博士、东方集团、江苏吴中、华仪电气、普利制药、浙江富润、左江科技、华铁股份、太安堂、园城黄金、上海易连、超华科技、青岛中程、长药控股、亿利洁能、紫天科技、元成股份、鸿达兴业、鼎龙文化、国美通讯、庞大集团、越博动力、新野纺织、辅仁药业、博天环境、爱迪尔、恒立实业、立方数科、高鸿股份、爱康科技、东旭光电、康得新等[5][6][7][8][9][10][12][13][14][15][17][19][20][21][22][23][24][26][27][28][30][31][32][33][34][36][38][39][42][46][47][48][50][53] - 资金占用是另一项高频违规,涉及公司包括龙宇股份、江苏吴中、首航高科、海越能源、三盛教育、鹏都农牧、长江健康、太安堂、超华科技、亿利洁能、威创股份、深天地A、爱康科技、东旭光电等[6][10][11][14][16][19][22][26][41][44][48][50] - 违规担保问题也较为普遍,涉及公司包括卓朗科技、首航高科、三盛教育、长江健康、阳光城、超华科技、亿利洁能、辅仁药业、深天地A、爱康科技、康得新等[7][11][17][18][22][26][36][44][48][53] - 其他违规类型包括欺诈发行(东方通、亿利洁能、元成股份、国美通讯、高鸿股份、东旭光电)[5][26][28][31][47][50]、关联交易未披露(鹏博士、华铁股份、未来股份、上海易连、越博动力、贵人鸟)[8][15][17][21][33][35]、未如实或及时披露实控人(三盛教育、上海易连、威创股份)[17][21][41]、未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青岛中程、鸿达兴业、庞大集团、越博动力、爱迪尔、富通信息)[23][29][32][33][39][43]以及业绩预告不准确(中国中期、嘉凯城)[25][54] 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 每家公司都有明确的索赔条件,主要依据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并持有该公司股票,例如东方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5] - 每项索赔均有明确的诉讼截止日期,投资者需在此日期前提起诉讼,例如对东方通的索赔需在2028年4月14日前起诉[5] - 部分公司存在多个可索赔时段及对应的不同诉讼时效,例如东方集团、海越能源、未来股份、青岛中程、长药控股、元成股份、恒立实业、高鸿股份等[9][14][15][17][23][24][28][42][47]
卓朗科技索赔持续征集,已有获赔还可加入!
新浪财经· 2026-01-28 16:22
案件核心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某退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近日已陆续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1][2] - 该案采用了示范性判决机制审理,后续同类型案件将依据“同案同判”原则获得更快判决 [1][2] 涉事公司违法事实与处罚 - 该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3] - 具体违法行为为其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3]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9.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7.85% [1][3] - 2021年及2022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6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6.31% [1][3] 公司状态与投资者维权资格 - 该公司已于2023年3月6日摘牌退市,是退市新规出台后首家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 [1][2] - 公司虽已退市,但主体仍在运转,不影响投资者依法进行维权索赔 [1][2][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于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3] 投资者行动建议 - 随着首例胜诉判决出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采取行动,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挽回投资损失 [2][3][4]
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案进入调解,前期已有胜诉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1-26 11:54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导致公司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和利润 [2][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 [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8% [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1.26% [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08% [2][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27% [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4] 投资者索赔法律进展 - 由卓朗科技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进入批量调解阶段 [1][3] - 已有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判决胜诉,且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判定的赔偿款项 [1][3] - 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根据前期判决及获赔案例,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4]
监管重拳出击!证监会2025年“手术刀”精准切除上市公司违规病灶
新浪财经· 2025-12-25 15:42
2025年A股市场监管态势与违规案例总结 - 2025年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粗略统计超过80家上市公司领受监管处罚 [1][5] - 监管处罚力度显著加大,罚款金额动辄数百万元,对关键责任人处罚更严厉,甚至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6] - 相较于2019年“顶格罚60万”的时代,2025年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已分别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和500万元 [1][6] 违规行为涉及的市场板块与类型 - 涉及信披违规的公司不仅包括主板企业,还有众多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 [1][6] - 违规类型多样,包括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财务造假、虚增收入,以及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等更为隐蔽的违规行为 [1][6] 财务造假的具体案例与手法 - 诺泰生物通过“技术转让+增资”的闭环资金运作虚增营收3000万元,被处以7620万元罚款 [2][8] - *ST紫天连续两年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高达24.99亿元,其在2023年年报中虚增营收占比达78.63% [2][8] - *ST苏吴从2018年至2023年连续多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并连续4年虚增营收共计17.71亿元,同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7.55亿元 [2][8] - 2025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元成成为2025年第13家因财务造假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创下历年新高 [2][8] 信息披露违规与关联交易问题 - 信息披露违规覆盖业绩预测失实、关联交易隐瞒、重大诉讼未披露等多类行为 [2][8] - 八一钢铁在2022年至2024年间,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累计近900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及时披露 [3][9] - 瑞贝卡未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6份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累计发生额达23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事项 [3][9] - 朗进科技涉及一场持续一年半、金额达4.15亿元的资金占用与信披违规,实控人李敬茂决策不予披露并组织指使该行为,公司收到超一千万元罚单 [3][9] 监管追责范围的扩大与投资者维权 - 2025年监管实施全链条追责,不仅处罚上市公司,还对相关责任人、配合造假方及中介机构进行追责 [4][11] - 在*ST高鸿财务造假案中,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控人被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8] - 卓朗科技案中,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东通案中,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贵州百灵董事长姜伟被罚5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11] - 多起因上市公司违规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获得胜诉,例如首航高科、金力泰、卓朗科技、兴源环境等,大批股民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赔偿 [4][11]
卓朗科技(600225)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及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2-16 16:03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导致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 [1][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 [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8% [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1.26% [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08% [2][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27% [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出现重要进展,部分投资者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已收到赔偿款项 [1][3] - 该律师代理的首位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已获得胜诉且获赔到位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及获赔案例,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卓朗科技索赔持续推进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15 19:26
案件最新进展 - 投资者诉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有新进展 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律师已代理多批股民提交起诉材料 [1][4][5] - 此前法院已判决部分卓朗科技股民一审胜诉 [3][6] 公司违规事实 - 2024年12月26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 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3年 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 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 虚增收入和利润 [1][5] -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导致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6]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2][6]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6] - 律师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资格 [3][6] - 暂定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 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 [3][6]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股票对账单(2019年9月1日至今) 联系方式等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