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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6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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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600325) - 华发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2025-12-15 22:04
减资信息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闵颛宏减资240,000万元[2][3] - 减资后华闵颛宏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3] - 减资事项2025年12月15日经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4]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华闵颛宏净资产316,686.29万元,净利润13,151.09万元[6] - 2025年9月末华闵颛宏净资产315,206.63万元,净利润 -1,479.66万元[7] 影响说明 - 减资不影响经营,能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8] - 减资不改变股权结构和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当期损益[9]
华发股份(600325)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12-15 22:0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35亿股,每股8.07元,募资总额51.2445亿元,净额50.4237281801亿元[1] - 2025年10月15日,7亿元闲置募资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3]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募资余额9.4851805714亿元,专户余额2.4851805714亿元,补流7亿元[4] 项目投入情况 -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南京燕子矶G82、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投入进度60.81%、48.84%、100%,补流100%[6]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三项目分别已投入5.472934亿元、5.579202亿元、15亿元,补流已投入15亿元[12][13] 项目后续计划 - 郑州和南京项目后续预计投入685.495077万元和1.03942亿元,预计结余8.2636219619亿元[14] - 公司拟将8.3772110637亿元调整至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15] 审议情况 - 2025年12月15日,审计和董事局会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募资变更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8] - 审计认为变更符合实际,保荐认为履行程序、符合规定[19][20]
华发股份(60032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12-15 22:0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35亿股,每股8.07元,募资51.2445亿元,净额50.4237281801亿元[1] - 2025年10月15日,公司用7亿闲置募资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3]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募资余额9.4851805714亿元,专户余额2.4851805714亿元,暂补流7亿元[4] 项目投资进度 -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投资35.6485亿元,募资投入进度60.81%[6] - 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投资48.563095亿元,募资投入进度48.84%[6] -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投资190.9367亿元,募资投入进度100%[6] 项目资金调整 - 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资,变更后拟投入50.5373072819亿元[7] - 拟将8.3772110637亿元调整至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使用[15] -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变更后拟投入23.3772110637亿元[17] 审议情况 - 2025年12月15日,审计和董事局会议通过募资变更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并提交董事局审议[19] - 保荐机构对募资变更无异议[20]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三名[4] 投资与担保规定 - 主营业务投资不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且不超资产总额30%[8] - 非主营业务投资不超净资产总额30%[8] - 单笔对外担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累计不超50%且不超总资产30%[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五种情形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非现场召开[18]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执行及修改[23]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2:0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股东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集,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股东会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因场地变更地点,需在会前至少2日公告说明原因[19]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除累积投票制选董事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执行[37]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定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7]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7]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2: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2月2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5日在上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2152116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52152116亿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52152116亿股[17] 股份发行与认购 - 公司成立时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2.4亿股,向发起人发行1.78亿股,占比74.17%[16] - 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1993年3月12日以1.678亿元净资产折股认购1.678亿股[17] - 珠海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于1993年3月12日以不同金额货币认购相应股份[17]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有权向原控股股东定向发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0%的股票[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34][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2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不超3名[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0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4]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涛
2025-12-15 2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等[3]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3] 合规要求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5]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6] - 承诺不符资格将辞职[8]
华发股份(600325) - 华发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2-15 22:01
《章程》修订 - 2025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及其附件议案[1] - “董事局”改为“董事会”,董事、高管设置表述调整[2] - 原相应章节条款依次变更,其余内容不变[3] 规则调整 - 《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步调整表述[3] - 《董事局议事规则》更名并修订条款[3] 后续安排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涛
2025-12-15 22:01
被提名人条件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2] - 不得在特定股东处任职[3]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等[3]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 - 提名人是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2日[5]
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昕
2025-12-15 22:01
独立董事提名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秦昕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等符合多项任职要求[2][3][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