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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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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恒丰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2024-12-03 16:45
公司事项 -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1] - 控股股东除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 控股股东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1]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2-03 16:45
股价情况 -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公司股票连续3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2][3][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100%股份,构成关联交易[6] 日常经营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各方面未大幅波动[4]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1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2]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11-28 18:02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4-02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和其他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丰纸业")正在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100%股权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牡 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28 18: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锦丰纸业100%股权[1] - 交易完成后锦丰纸业成公司全资子公司[2] 交易优势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保持独立[3] - 交易利于改善财务、增强经营和抗风险能力[4] - 交易利于突出主业、减少关联和避免同业竞争[4]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11-28 18:02
(以下无正文) 2、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 的泄露,同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在公司依法披露本次交易保密信息之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与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18:02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4-02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为竹浆纸业、张华。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张华及其控制的竹浆纸业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将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重组的说明
2024-11-28 18:02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 订)》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2 (本页无正文,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 资产重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4-11-28 18: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锦丰纸业100%股权[2] - 本次交易预计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3] - 交易对方为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5] 交易相关情况 - 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实控人为黑龙江省国资委[4] - 交易完成后张华及其控制公司持股预计超公司股本总额5%[6] - 标的公司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6]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1-28 18:02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剔除同期大盘因素(上证指数,000001.SH)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 7.34%,未超过 20%标准。剔除同期同行业板块因 素(造纸指数,886014.WI)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上涨 2.92%,未超过 20%标准。 1 综上,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不存在异常波动。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 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情况如下: 因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