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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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23: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 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 ...
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5-04-25 23:09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 调查义务,对委托人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三)本独立财务顾 ...
恒丰纸业:拟购买锦丰纸业100%股权
快讯· 2025-04-25 22:35
恒丰纸业(600356)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持有 的锦丰纸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68亿元。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发行数量为3202.58万股。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恒丰纸业将持有锦丰纸业100%股权。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2025-04-22 15:5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目前审计进度,预计 《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 着谨慎性原则和为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 的准确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均变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11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1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的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8 18:30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牡丹 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时代 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静律师、陈秋红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8 18:30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5-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0,216,30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3.547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2025-04-01 16:01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0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 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 计 2651.86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 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与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 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 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1.86 万元,最终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 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25-03-27 16:15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0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张华及其控制的竹浆纸 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将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本次交易后,交易对 方张华及其控制的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按照 关联交易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本次交易的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 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18 03:0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0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 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学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3-17 16:00
提名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钱学仁 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牡丹江恒 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钱学仁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 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