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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8:16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12月12日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 - 2024年12月13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3]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1人,持股214326656股,占比22.32%[7]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30501197股,占比99.158%[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230224287股,占比99.0389%[11]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8: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在吉林市高新区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883人,持表决权股份232,458,387股,占比24.2069%[2]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监事3人出席3人,董秘出席[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A股同意率99.1580%[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A股同意率99.0389%[4] - 5%以下股东对两议案同意率分别为89.2057%、87.6785%[5] 会议审议结果 - 议案2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2/3以上通过[6] 律师意见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7]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12-27 17:11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杨东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2] - 辞职待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 影响及安排 - 辞职将致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2] - 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不影响正常运营[2] 其他信息 - 截至披露日杨东海未持股,公告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2][4]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24-12-23 16:54
担保情况 - 为麦吉柯提供9000万元担保,含进出口银行吉林分行4000万、农行吉林大东支行5000万[3][5] - 已实际为麦吉柯提供担保余额20680万元(不含本次)[5] - 授权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3.5亿元担保,有效期12个月[4] -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3.5亿,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3%[1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4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5%[13] - 担保协议保证期间多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9][10] 麦吉柯情况 - 公司直接持有麦吉柯100%股权,其注册资本7000万元[7] - 2023年末麦吉柯资产67420.99万元、负债32152.05万元、净资产35268.94万元,2024年9月30日分别为57820.56万元、30478.54万元、27342.02万元[7] - 2023年度麦吉柯营收34562.14万元、净利润1508.44万元,2024年1 - 9月分别为25979.63万元、1775.01万元[7]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5][13]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23 16: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国府嘉盈经审计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15] - 2023年国府嘉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15] -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0万元,内控审计45万元[22] 用户数据 - 2023年末国府嘉盈合伙人2人,2024年10月末24人[15] - 2023年末国府嘉盈注册会计师13人,2024年10月末124人[15] - 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4人,2024年10月末50人[15] 未来展望 - 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25][26]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修订后经营范围有变化[28][30] 其他信息 -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17] - 近三年国府嘉盈因执业行为受自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18]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报和内控出具保留和否定意见报告[24]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2 19:37
人员数据 - 2024年10月末国府嘉盈合伙人数量24人,较2023年末增长1100%[4] - 2024年10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4人,较2023年末增长约853.85%[4] - 2024年10月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人,较2023年末增长1150%[5]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5] -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6] - 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含财务审计70万元、内控审计45万元[12] 审计相关 - 前任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报出保留意见,内控出否定意见[13]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次会议、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事务所议案[17][18] - 聘任事务所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19:35
会议决策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5名董事全到[1] - 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三项议案[1][3][5] - 三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6] 贷款信息 -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2.1亿元贷款,抵押期二十三个月[5]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2 19:3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9点30分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12] 会议地点及登记 - 现场会议在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5 - 27日特定时段[14][15] - 会议入场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20[16] 审议议案 - 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7] - 议案于2024年12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7]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2024-12-12 19:35
贷款情况 - 2023年10月获批1.8亿元贷款已偿还[1] - 拟申请2.1亿元贷款,期限2024.12.13 - 2026.11.12[2] 抵押数据 -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抵押借款7.71692亿元[2] 决策流程 - 2024年12月12日董事会通过继续抵押贷款议案[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4]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12-12 19: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2月20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0295304元,股份总数为960295304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期限为30日,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22][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3][94]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等,每届任期3年,经董事会连聘可连任[98][100] - 董事会应逐步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可建立激励机制[102]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2][113][115]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1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或占比不足5%[152]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不足3000万元或占比不足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