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600381)
搜索文档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0 18:00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信息披露适用对象[4] 信息披露原则与时间 - 公司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7]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7] - 公司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公司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定期报告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相关情况[12]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3] 定期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13] - 定期报告未经审议等情况,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原因、风险等[13] 交易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担保信息披露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对外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22] 重大事项披露特殊处理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责任人[29] 相关部门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0]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1] 投资者关系活动限制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尽量避免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34] 重大信息通知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现或知悉重大信息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35]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公司信息披露的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撰稿和初审,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8]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起草和编制工作[38] -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门提供定期报告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38]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完整的定期报告和报告摘要后,报董事长审阅修订[38]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并批准定期报告[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在预约时间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39] 信息披露审核流程 - 董事会秘书对拟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成员审核签字后披露[40] 其他事项处理 - 公司股票停复事项报备文件等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草拟审核,董事长或授权成员签字,董秘或代表完成工作[41] - 公司在媒体刊登宣传信息由业务部门提交董秘办,董秘审核后董事长签发,刊载后通报并存档[41] - 公司网站发布信息需部门负责人同意,董秘签发,董秘有权制止不适信息发布[41]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1] 人员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人员接待投资者等要保证信息披露合法和口径一致,不确定时征询董秘意见[43] -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涉及未公开信息问题应拒绝回答[43] 媒体报道处理 - 公司关注媒体报道和传闻,未披露信息可能影响股价或交易量时应澄清或报告公告[45] 未披露信息管理 - 董秘办定期组织清理排查,管理未披露信息,必要时现场排查[45]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及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泄露等情况依法披露[47] 数据资料报送要求 - 公司报送数据资料前与董秘办确认,确保与已披露信息一致[50]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独立董事管理及工作制度
2025-10-20 18: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多只能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应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1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8]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8] 违规处理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1]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安排一次对生产区域实地考察[29]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见面会[30] - 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和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前10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1] - 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上交所自律管理和履职评估[33] - 违法违规揭露或更正日前,履职报告可免行政处罚[34] - 可对处罚处分陈述、申辩、申请复核并提供证据[3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37] - 制度生效后,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废止[38]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优化董事会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现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0 18:00
人员任期与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 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2][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就分管业务负责[7] -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9]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12]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为十年[13]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13] 重大事项与辞职 - 遇重大事项,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分钟内向董事长汇报[1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1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条 为加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 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 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 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公司") 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我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有关股份变动办理办理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股东")、 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前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我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 遵守国家法律法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 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负责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负责关联人名单的 登记和更新工作,并通过上交所有关系统填报关联人信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 组织关联交易的审议、信息披露等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指定专人 负责日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向财务部门报送执行情况、 预计情况。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公司")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及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在任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独立董事通过参加会议,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为目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知识,从独立判断的角度对所研讨的公司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有 关的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专门会议每个自然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公司编制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期间召开。不定期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现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0 18:00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 作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下简称"董秘办")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并通过董秘办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上述部门、公司的内幕信息的内部报告义务、报告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