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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6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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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 红豆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0
核心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亿元,同比减少21.34亿元,下降19.7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减少1.53亿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4亿元,同比减少1.36亿元 [1] - 毛利率同比下降7.56个百分点,导致毛利额减少1.53亿元 [1] 资产负债状况 - 总资产39.09亿元,较上年度末43.78亿元减少10.7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40亿元,较上年度末25.44亿元下降4.09%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7.79万元,同比改善明显(上年同期为-1.06亿元) [1]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5,620户 [1] -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9.03%,持有13.53亿股 [2] - 第二大股东周海江持股比例2.53%,持有5806.35万股 [2] - 前十大股东中红豆集团、周海江及无锡红闳服饰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 经营环境分析 - 服装行业竞争激烈,终端消费意愿不足导致销售业绩下滑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8%,较上年同期1.50%下降5.88个百分点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上年同期为0.02元/股 [1]
红豆股份: 红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0
公司治理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 应到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 表决通过9项议案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非关联董事审议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周宏江 周海江 奚丰 任朗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制度修订与更新 - 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 修订《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 -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更新版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
红豆股份上半年亏损1.09亿元
北京商报· 2025-08-28 22:5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8亿元 同比下滑19.73% [1] - 报告期内亏损1.09亿元 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422.22万元 [1] 经营状况 -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现显著下滑趋势 [1] - 公司从盈利状态转为亏损状态 净利润同比减少超1.5亿元 [1]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9票同意通过[1] - 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议案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通过[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均9票同意通过[2][3][4]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信息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指定《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业绩与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15] - 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0]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24] 特殊情况披露规定 - 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为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程序规定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规定程序[26] -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规定程序[26]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条件且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人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5] - 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时需说明原因等[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关联方资金往来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0]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多种方式提供资金[20][21]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31]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2] - 公司董事会是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责任部门,发现占用应采取措施[33]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35] 以资抵债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经审计账面净值定价,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考虑资金现值折扣[1] - 独立董事需就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 - 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积极清偿占用资金按相关法规处理,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1] 制度相关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未规定的披露和审议程序适用上交所相关规定[3]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 - 该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4]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保密义务 - 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董事长和董秘应保证信息合规[3] 披露规则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出现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4][5] 登记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6][7]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9] 制度附件 - 制度附件包含登记审批表、保密承诺函和知情人登记表[10]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3
董事离职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信息申报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控人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5] 信息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特定事项报送人员含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等[9]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1]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档案保存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4] 责任追究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审议通过后实施[2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制度制定于2025年8月28日[21]
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专门会议[3] - 定期会提前3日、不定期会提前1日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3]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 授权与审议 - 委托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4]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档案与保障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6]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并承担费用[6] 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