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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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8:5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 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2023 年末合 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8:5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众华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 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7 18:5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4-022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 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 1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 ...
精工钢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工钢构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2024-04-17 18:5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事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截至 2023 | 年 | 12 | 月 | 31 | 日,保荐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机构已建立了健全的持续督导 | | | | | |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工作制度,和相应的持续督导工 | | | | | | | | | 作计划 | | | | |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截至 2023 | 年 | 12 | 月 | 31 | 日,保荐 | | 2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 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 | | | | | | | |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 | | 1 | 序号 | 事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上海证券交易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7 18:5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 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提供了积极建议和帮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运作管理的规范和效率。同意拟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2024-04-17 18:51
5、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部分资产核销事项,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时当期确认无 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 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可转债)
2024-04-17 18:5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可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200 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 198,800.00 万元于 2022 年 4 月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04-17 18:51
| 关于本报告 2 | | | --- | --- | | 1、走进精工钢构 3 | | | 1.1 公司介绍 | 3 | | 1.2 公司愿景 | 3 | | 1.3 关键绩效指标 | 4 | | 2、深化公司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5 | | | 2.1 可持续发展理念 | 5 | | 2.2 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 | 5 | | 2.3 推动合规运营 | 6 | | 2.4 构建公司廉政文化 | 8 | | 3、践行绿色 低碳精工 9 | | | 3.1 身体力行 保护环境 | 9 | | 3.2 低碳建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 10 | | 3.3 保护绿地及生物多样性 | 12 | | 4、变革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12 | | | 4.1 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创新技术 | 12 | | 4.2 创优夺杯 打造区域新地标 | 12 | | 4.3 数实融合,以新质生产力提高效率 | 13 | | 5、关爱员工 可持续的人文精工 15 | | | 5.1 保护员工权益 | 15 | | 5.2 执行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 | 15 | | 5.3 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 16 | | 5.4 关注员 ...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平)
2024-04-17 18:5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美国 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学研究生、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就职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国耀律师 事务所、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辞职,需股东大会选举出 新独立董事后生效)、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 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书面确认》。 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 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平)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