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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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08-29 19:39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1] 应急管理架构 - 公司对突发事件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等原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7] -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总经理担任[8] - 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行政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9] 应急管理措施 - 公司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与控股股东等保持信息沟通[11]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日常值班制,综合管理部设值班电话[12] - 预警信息传递由各部室等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等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预警信息是否公开披露[13]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15] 不同类型事件处置 - 处置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时,必要时商持有公司股份1%及以上股东组成新的董事会、经理层[16] - 经营管理类突发事件处置需查清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及董事会是否违规,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16] - 运行环境类突发事件需深入调查环境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程度[17] - 信息传播类突发事件要联系媒体负责人沟通真实情况并商议处理方案[18] 后续处理 -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并评估处理效果[18] - 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9]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事项处理意见,经批准后执行[19] 保障与奖惩 -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22] -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4] - 对迟报、谎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4]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 息在公司内部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 大风险事项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二)分公司、项目部分管经营(财务)工作的副经理; (三)子公司的总会计师或分管经营(财务)工作的副经理。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 矿业")控股的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性,结合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 求,特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时,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各项要求,并且在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时,公司董事应审慎决策,并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 往来的通知》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关联交易协议应规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一)存、贷款利率的标准:参照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第二节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9 19: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淮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漏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2025-08-29 19: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淮南矿业")控股的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存款风险的预防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预防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工作组统一领导,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 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 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相关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有关部门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2025-08-29 19:39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 6 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 6 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长以专题会议形式决策[7] - 董事长决策权限内,资产总额占 1%以下等 6 种情况,经理层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8][9] 其他授权决策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10%以下调整年度银行借款计划[11] - 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高管效益年薪[11] - 经理层提出年度员工奖励方案,报董事长批准执行[1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10%以下调整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董事长 5%以下调整[11] - 股东会决策基建项目,董事会 10%以下、董事长 5%以下调整;董事会决策项目,董事长 10%以下、经理层 5%以下调整[11][1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项目,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12]
淮河能源(60057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9:3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137.3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18%[21] - 利润总额5.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8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53%[21]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比下降20.0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下降21.4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同比减少1.28个百分点[22] - 公司净利润为4.8亿元,同比下降25.7%[1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亿元,同比下降22.1%[130] - 营业利润为5.74亿元,同比下降21.3%[130] - 合并营业收入从158.22亿元降至137.37亿元,下降13.2%[129]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1.03亿元,同比下降15.8%[133]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128.03亿元同比下降12.68%[46] - 合并营业成本从146.63亿元降至128.03亿元,下降12.7%[129] - 合并研发费用从1.39亿元降至1.07亿元,下降23.0%[129] - 利息费用为9829万元,同比下降11.3%[130] - 所得税费用为9765万元,同比上升17.5%[13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9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367亿元同比下降41.9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9%,从12.68亿元降至7.37亿元[1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20亿元[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14.6%,从181.65亿元降至155.14亿元[136]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下降9.0%,从9.34亿元降至8.51亿元[1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156.2%,从5.38亿元增至13.79亿元[1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达11.95亿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13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下降33.6%,从13.88亿元降至9.22亿元[13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下降25.2%,从13.89亿元降至10.39亿元[13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下降20.7%,从26.16亿元降至20.75亿元[13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1.0%,从3.00亿元降至2.67亿元[13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284.0%,从3.23亿元增至12.40亿元[13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24.50亿元同比下降10.87%[47] - 应收账款14.24亿元同比下降13.89%[47] - 存货10.35亿元同比上升26.43%[47] - 长期股权投资45.99亿元同比上升40.06%[47] - 货币资金减少至24.5亿元,较期初27.49亿元下降11.0%[122] - 应收账款减少至14.24亿元,较期初16.53亿元下降13.9%[122]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至45.99亿元,较期初32.84亿元增长40.0%[122] - 短期借款减少至10.06亿元,较期初12.95亿元下降22.3%[123]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至14.14亿元,较期初9.08亿元增长55.8%[123] - 应付票据增至4.31亿元,较期初1.72亿元增长150.0%[123] - 流动资产合计59亿元,较期初63亿元下降6.4%[1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179.27亿元,较期初168.34亿元增长6.5%[122] - 合并总资产从231.37亿元增至238.27亿元,增长2.98%[124] - 合并负债总额从101.51亿元增至102.48亿元,增长0.96%[124]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1.58亿元降至8.84亿元,减少23.7%[125]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68.89亿元增至82.05亿元,增长19.1%[126] - 母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从3.00亿元降至1.50亿元,减少50.0%[126] 电力业务表现 - 公司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51.31亿度,比预算增加1.24亿度[37] - 控股田集电厂一期累计发电量27.53亿度,比预算减少2.22亿度[37] - 售电业务累计完成交易电量59.88亿度[37] - 公司控股总装机容量为324万千瓦,其中潘集发电公司132万千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126万千瓦、顾桥电厂66万千瓦[5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78.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16%,上网电量74.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32%[57][58] - 公司火电机组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数为2320.39小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52.31小时[58] - 市场化交易电量71.2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96%,占上网电量比例95.11%同比增加2.41个百分点[58] - 电力业务收入29.84亿元同比下降11.48%,燃煤成本19.91亿元同比下降2.11%[57] - 燃煤成本占总成本比例73.33%,较上年同期75.44%下降2.11个百分点[57] 铁路和运输业务表现 - 铁路运输累计完成煤炭运量2149.34万吨,同比减少约348万吨[38] - 配煤业务累计完成业务量1659万吨,较进度预算增加6万吨[38] - 铁路运输总设计能力达7000万吨/年,线路总长299公里[35] - 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含税)[35] 煤炭业务表现 - 丁集煤矿煤炭产量296.93万吨,商品煤产量241.49万吨[59] - 丁集煤矿保有资源储量12.02亿吨,剩余可采储量6.08亿吨[59] - 丁集煤矿安全改建工程总进度完成88.29%,投资完成14.53亿元占总投资16亿元的90.81%[59] 投资和投资收益 - 淮沪煤电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9409.22万元[39] - 淮沪电力公司投资收益10670.27万元,镇江东港投资收益517.46万元,省港口运营集团投资收益-265.67万元,电力集团投资收益1289.56万元[39] - 投资收益为1.22亿元,同比上升18.4%[130]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3.23亿元,同比上升211.1%[133]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总额820,968.32万元,较同期716,093.78万元增加104,874.54万元,增幅14.6%[49] - 公司购买电力集团10.7%股权支付股权投资款119,534.45万元[49] - 公司持有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1.916%股权,投资成本245,476.03万元[50] - 公司持有淮沪电力有限公司49%股权,投资成本54,578.08万元[50]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60,806,162.17元,总资产8,596,181,437.15元[52] - 潘集发电公司实现净利润132,102,052.12元,营业收入1,219,764,446.83元[52] -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参股)实现净利润217,760,644.31元,营业收入1,356,213,770.12元[52] - 淮矿电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68,503,188.72元,净利润15,541,065.53元[52] 关联交易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为97.3亿元人民币,占预计金额的36.4%,其中淮南矿业集团采购25.8亿元[75],西部煤电集团采购7.1亿元[75]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占预计金额的15.5%,其中淮南矿业集团销售0.4亿元[76],平圩发电公司销售0.7亿元[76] - 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达10亿元人民币[76] -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母公司淮南矿业期末应收款余额5826.8万元,应付款余额1.11亿元[80]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1.5亿元人民币,其中淮南矿业集团接收0.8亿元[76],平圩发电公司接收0.15亿元[76] -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双向资金往来基本平衡,应收款余额559.9万元,应付款余额565.9万元[80] - 西部煤电集团应付款项减少4165.5万元,期末余额1998.4万元[80]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款余额1.52亿元[80] - 关联采购燃料和动力实际发生145.5亿元,占预计金额的36.7%[75] - 淮矿现代物流采购实际发生45.3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9%[75] - 关联方债权债务总额为282,806,134.34元,其中期末余额为929,344,436.52元[81] - 财务公司存款业务期末余额为1,000,024,867.93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05%至0.35%[83] - 财务公司贷款业务期末余额为380,708,500.38元,贷款利率范围为2.85%至3.55%[85] - 财务公司授信总额为1,800,000,000.00元,实际使用额为380,708,500.38元[88] -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期末债权债务余额为770,111,726.27元,占关联总额的82.8%[81]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期末债权债务余额为17,496,066.64元,较期初下降53.5%[81] - 亳州瑞能热电公司新增关联债务1,790,103.45元[81] - 存款业务本期存入金额为788,281,454.20元,取出金额为9,721,404,050.39元[83] - 贷款业务本期发生额为395,218,378.51元,还款金额为14,509,878.13元[85]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0.05亿元[104]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9.03亿元[104]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 - 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94] - 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24年12月17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94]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25年5月9日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同意[99]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于2025年5月22日获上交所受理[100]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对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101] - 2025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98] - 公司以人民币11.94亿元收购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股权[103] - 潘集发电公司股权收购交易价款分四期支付,首期支付50%即59,039.93万元[92] - 淮矿电燃公司为资产购买协议项下分期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交易价款590.3993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费用[9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支付电力集团1967.998万元,担保交易价款余额为3935.995万元[93] -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支付电力集团3935.996万元,担保交易价款余额降至1967.997万元[93] 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9.7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46%[21] - 合并未分配利润从22.45亿元增至26.93亿元,增长20.0%[124]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8.49亿元增至12.63亿元,增长48.7%[127] - 公司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承诺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9元[1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余额为114.638亿元[1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129.858亿元[142] - 本期专项储备增加6332.81万元[142] -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477亿元[142] - 综合收益总额为4.477亿元[142] - 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增加8191.85万元[1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净增加5.93亿元[142] - 专项储备变动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6332.81万元[142] - 综合收益总额中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为3232.24万元[142] - 实收资本保持38.863亿元未发生变动[142]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785,084,642.14元[1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212,733,272.77元[146]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646,446,982.62元[14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000,942,934.89元[146] - 资本公积增加25,047,862.23元[144]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109,950,595.98元[146]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44,250,587.36元[146] - 库存股减少112,148,303.05元[144] -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403,684,297.56元[146] - 少数股东权益为1,572,351,369.37元[146]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9.3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4.19亿元[149] - 2025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至12.63亿元,较期初增长48.7%[149]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达4.14亿元,占所有者权益变动总额的98.7%[149] - 专项储备2025年半年度增加536.35万元,增幅83.1%[149]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总额103.72亿元,较期初减少8118.22万元[150] - 2024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4.66亿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22.25亿元[150]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2.44亿元,但被利润分配大幅抵消[150] 环境与监管事项 - 潘三电厂于2025年4月关停[33] - 公司有5家主要子公司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65] - 安徽省环保督察发现潘集电厂一期项目于2023年2月投产但未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65] - 潘集电厂二期项目于2025年5月投产但未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65] - 顾桥电厂煤矸石掺烧比例要求达到50%但实际仅占10%[65] - 安徽省能源局要求顾桥电厂于2025年底前关停或转为应急备用[65]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底完成潘集电厂一期二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整改方案上报[65]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下旬向安徽省能源局上报顾桥电厂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方案[66] - 顾桥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66] - 潘三电厂获安徽省能源局批准关停拆除[107] - 潘三电厂1和2号机组于2025年4月30日与系统解列(退役)[108]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董事总经理马进华因退休离任,监事张伟因工作调整离任[61][6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淮河能源控股承诺规范并逐步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69] - 淮河能源控股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业务[69] - 淮河能源控股承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70] - 淮河能源控股承诺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0] - 淮南矿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芜湖港及其子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70] - 淮南矿业承诺在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具备运营条件后,由芜湖港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相关资产[70] - 淮南矿业承诺将上市公司作为其下属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70] - 淮南矿业承诺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将在交易完成后五年内通过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71] - 淮南矿业承诺在项目具备正式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市公司发出收购通知[71] - 淮南矿业承诺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优先与上市公司交易[71] - 淮南矿业承诺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芜湖港进行交易[71] - 淮南矿业承诺保证自身及关联方与芜湖港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1] - 淮南矿业承诺规范并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允并符合商业准则[72] - 淮南矿业保证在关联交易中价格将参照无关联第三方相同或相似交易确定,确保价格公允性[72] - 淮南矿业取得芜湖港实际控制权后,原控制方不得再取得第一大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72] - 铁路专用线项目建成后30日内